临汾一大批“路长”将上任,看看他们都管啥

临汾一大批“路长”将上任,看看他们都管啥

临汾一大批“路长”将上任,看看他们都管啥

临汾一大批“路长”将上任,看看他们都管啥

尧区政办发〔2018〕79号

临汾一大批“路长”将上任,看看他们都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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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全区重点道路推行‘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8月7日在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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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区重点道路推行‘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区路域环境,有效落实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重点道路推行“路长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 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 总 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2017年6月在山西视察时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全面推进“五个尧都”建设。以改善路域环境为主要任务,实现全区道路更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公路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的目标要求,成立尧都区重点道路推行“路长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保春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范志军 副区长

任伟民 副区长

孔令泽 副区长

成 员:谢庆军 区公安局局长

张学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卫红 区委办副主任、区城市综管办主任

韩小龙 区财政局党委书记(主持区财政局工作)

王洪锁 区住建局局长

师天增 区交通局局长

孙建强 区环保局局长

冯大勇 临汾公路段段长

褚韶勇 区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直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把手。

区“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褚韶勇同志兼任。

三、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路长制”管理方式,建立“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村”三级路长责任体系,推动城乡街道公路均衡发展,以“打造精品、营造亮点、争创示范”为目标,实现城乡街道“四个提高”(提高路况水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畅通水平),营造全区街道、公路“洁、美、畅、安”的环境。

(一)干净、整洁:城乡、街道主要公路日常保洁到位,路面无障碍物和抛洒物,无乱贴乱挂,排水设施畅通,无暴露垃圾,街道公路两侧隔离带绿化美观,门店整齐统一。全面实现区域内街道公路干净整洁。

(二)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主要街道无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设施齐全良好,标志、标线、信号灯清晰、规范有效。严格管控主要公路货运车辆散煤运输、抛洒,无交通拥堵,加强对违法车辆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美观、有序:主要街道、公路沿线无路面损坏,设施缺失,无乱挖掘道;门店无占道经营,公路两侧无堆物作业、无乱搭乱建,无摊粮晒谷、确保街道公路平整完好。

四、责任划分

建立“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路长责任体系,设立总路长、路长、村级路段长和村小组巡查员及“路长制”办公室,总路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杨保春担任,路长由区直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分管副职担任;公路所经村(社区)的村委会(社区)有关人员担任村级路长,公路所经村小组的由其他人员担任村小组巡查员。

(一)总路长职责。总路长是全区所有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路长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路长和有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听取路长、“路长制”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路长职责。路长是所属区域职能职责范围内公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1.国省道由临汾公路局临汾公路段有关人员担任路长,负责日常管护和巡查;2.县道由区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员担任路长,负责日常管护和巡查;3.城市街道由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担任路长,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管护和巡查;4.乡村道路及产业园区道路由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担任路长,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管护和巡查。5.对部分情况复杂、有针对性的路段选择区住建、公安、环保、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担任路长,负责日常管护和巡查;6.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路长制”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理。路长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负责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解决和管理。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和总路长反映汇报,做好存在问题的处理跟踪与落实工作。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安排人员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三)“路长制”办公室职责。“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是全区“路长制”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牵头推进“路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考核督导、文件起草等,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组织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完成总路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村级路段长职责。村级路段长作为所在村委会(社区)区域职能职责范围内公路(乡村道路及产业园区道路)的具体负责人,负责落实路长交办事项,负责组织各村小组开展辖区内公路(乡村道路及产业道路)管理养护及巡查报告等工作,每周巡查责任公路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向路长报告。组织村小组制定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促使村民养成爱路、护路的良好习惯。

(五)巡查员职责。村小组巡查员是所在村小组责任区域内公路(乡村道路及产业道路)的直接负责人,负责辖区内公路日常管护及现场巡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5次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村级路段长报告。

(六)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 巡查:总路长、路长安排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交办的事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及时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

3. 督查:问题交到责任单位办理后,“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通报:“路长制”办公室适时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2018年8月底前印发推行“路长制”的通知文件和实施方案并确定第一批“路长制”道路管理人员;9月底前要求各路长对所辖道路沿线进行全面摸底(包括: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安全设施、污染企业、环境卫生、私搭乱建等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完成责任划分、公示公告;10月底前完成建章立制,完成实施细则、工作手册、巡查方案、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办法等文件的起草及印发,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体系;11月至12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到位,实施“路长制”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公路管理常态化综合治理维护阶段。

(二)确定第一批实行“路长制”管理范围的路段。确定各路段路长、副路长、巡查长。路长由负责管理该路段的单位人员担任;副路长、巡查长由相关联勤部门人员担任。

1. 国道108线(北起甘亭收费站——南至南外环铁路桥东)由临汾公路段负责牵头管理。

2. 国道309线(北起甘亭收费站——南至乡宁交界途经龙祠水源地)由区交警大队负责牵头管理。

3. 省道329线(南起刘村十字——北至蒲县交界)由临汾公路段负责牵头管理。

4. 滨河西路北延(南起三淇桥——北至吴村洪堡)由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管理。

5. 华州路(西起新开路十字——东至国道108线)由区交警大队负责牵头管理。

6. 解放东路(西起铁路立交桥——东至东王村)由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管理。

7. 东宜村——仙洞沟路段(旅游公路)由区交通局负责牵头管理。

8. 上阳村——尧陵路段(旅游公路)由区交通局负责牵头管理。

9. 高河桥——铁路桥路段(旅游公路)由区城市综管办公室负责牵头管理。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体系、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巡查、保洁、拆除公路两侧“两违”建筑等工作常态化。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继续深入开展巡查、保洁、两侧绿化等工作,使全区公路路域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公路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和考核,区政府适时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路长制”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和市属有关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公告宣传。在相关媒体公告“总路长、路长”名单,在主要公路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基本信息公示牌,明确路长姓名、职务、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公路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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