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查处杨某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本网讯(亢志刚 郝华斌)2018年8月11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民警在北环路路段设卡检查。20时16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晋LYW2**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此处,民警拦截进行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杨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4.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打印了呼气酒精测试单,记录当事人姓名、车号、驾驶证号、行为时间、违法地点、测试值等内容,由当事人按指印确认,并带回大队办案区进行询问。

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什林中队查处杨某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决定给予杨某某罚款一千元,记十二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

酒驾危害特别大,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出现交通事故机率破坏力极大。再次提醒司机朋友,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不要酒后驾驶车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