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什林中隊查處楊某飲酒駕駛違法行爲

本網訊(亢志剛 郝華斌)2018年8月11日,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什林中隊民警在北環路路段設卡檢查。20時16分許,一輛車牌號為晉LYW2**的小型汽車行駛至此處,民警攔截進行檢查,發現該駕駛員楊某某有酒駕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酒精含量為74.5毫克/100毫升,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立即打印了呼氣酒精測試單,記錄當事人姓名、車號、駕駛證號、行為時間、違法地點、測試值等內容,由當事人按指印確認,並帶回大隊辦案區進行詢問。

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什林中隊查處楊某飲酒駕駛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決定給予楊某某罰款一千元,記十二分,駕駛證暫扣半年的處罰決定。

交警提示

酒駕危害特別大,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出現交通事故機率破壞力極大。再次提醒司機朋友,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不要酒後駕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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