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風車又出命案,「萬分自責」頂用麼?

順風車又出命案,“萬分自責”頂用麼?

順風車又出命案,“萬分自責”頂用麼?

又一個姑娘命喪順風車司機之手。

三個多月前,鄭州一個21歲的空姐深夜搭乘滴滴順風車,慘遭司機殺害。之後滴滴做了整改,比如突出了緊急求助功能,比如司機每次接單之前,都被要求進行面部識別,這一度還讓司機朋友們吐槽得很厲害。

為了降低安全風險,滴滴關閉了每天22點到6點之間的順風車功能。可是前天,浙江樂清姑娘遭到司機強姦並殺害的慘案發生在大白天裡,夜間搭乘功能關閉並沒能阻止悲劇。那些查漏補缺看起來不是挺靠譜麼,怎麼還是“放過”了一個惡魔?而且誰也沒想到,悲劇這麼快就重演了,情節元素還有諸多相似。

人們對滴滴順風車的信任怕是再也挽不回了。好些人要抵制順風車,甚至呼籲取消這項服務。我一向是擁抱新事物的,對這種“出事就取締”的聲音,向來抱有警惕。可這回,一貫的立場也開始動搖。若風險如此不可控,還以“鼓勵新事物”縱容其帶病裸奔,就有點嬌慣孩子的意味了。出事之後,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就沒含糊,要求滴滴整改,暫停了浙江地區的順風車業務。

只不過細究起來,把板子打在順風車這個服務項目上,冤倒是不冤,但不得要領。

這樁慘案被曝光之後,很快有報道指出,這個司機作案的前一天,有乘客投訴過他。那位僥倖逃脫的乘客林女士,先是被誘騙在系統中取消了訂單、改用微信支付車費,爾後被帶到偏僻的地方,好不容易脫身下車了,還被尾隨了一段距離。僅憑常識判斷,就知道這個司機蓄謀已久、套路熟練,和那些雞賊繞路的司機不是一個性質。只可惜,滴滴好像全然沒意識到嚴重性,只空泛地承諾“兩小時之內答覆”,然後,司機安然地繼續接單,或者準確地說,繼續狩獵女乘客。直到悲劇發生,這樁投訴才再一次被打撈起來。

三個月前殺害空姐的那個順風車司機,也曾經因為言語騷擾被投訴過。滴滴收到投訴後,聲稱一直聯繫不上司機,事情不了了之。於是“失聯”的司機,繼續暢通無阻地接單。這兩起相隔不過三個月的慘案,都有被阻止的機會,卻被一一閃過,姿勢竟然還差不多。投訴本是糾偏糾錯機制,可卻接二連三地失靈了。說這只是巧合、不是系統性的紕漏,誰都不信吧。

更讓人絕望的是,前天遇害的樂清女孩上了兇手的車之後,也不是毫無生機,但她最終沒能得救。女孩上車後,察覺到車沒走國道、直接往山上開,就開始害怕地給家人發信息,幾分鐘後更發出救命的信號。她的朋友聯繫了滴滴,得到的是“一小時之內回覆”。這一小時內,焦急的朋友先後打了七次電話催促,但都只是被要求繼續等待,並表示客服能做的,只有“加急標紅”。從這番陳述中,我甚至都能腦補出客服接電話時露出的“職業性微笑”。人家急成這樣,您就沒覺察出事態非同小可麼?這智商夠感人,這冷漠夠寒心。

“加急標紅”之後的結果,是讓再等一小時。再等一小時的結果,是被告知聯繫上了司機,但司機否認載過被害女孩。一個又一個小時過去,最終等來的是女孩遇害的消息。女孩的朋友還曝出了在滴滴客戶端與客服交流的截圖。朋友心急火燎地索要司機的信息,並且說明如果沒有信息,警方什麼也查不出來。對方回覆的是“等待上級人員給您處理”,話尾還加了個淘寶店小二標配的“親”。呵呵,真是春風般的溫暖呢。

昨天,專欄作家易小荷講述了她被滴滴司機謾罵追趕的經歷。她在標題中痛斥,“性命攸關的時候,永遠不能指望滴滴”。她也在客戶端投訴了,巧得很,也被要求等待兩個小時,這畫風,一樣的敷衍、一樣的冷漠,簡直高仿了樂清女孩朋友收到的版本。對了,她遇到的危險分子不是順風車司機,人正兒八經開的是快車,還是優享款的。兩小時之後,客服慢悠悠地表示已經搞明白了狀況,停掉了那個司機的業務。可那兩個小時中間,遇險的專欄作家幾乎耗盡了洪荒之力,才擺脫了危險,但久久都不能擺脫恐懼。

所以你也看出來了,不是順風車這款產品原罪深重,問題出在滴滴平臺的運營上。順風車的規則再怎麼細化完善,也補不齊平臺運營的致命短板。在程式化、毫無情感溫度的平臺體系之中,人命關天的事兒,不過是一顆待擰的螺絲釘,和別的螺絲釘沒有不同。他們只需要按部就班地把螺絲釘擰好,不需要考慮事情是否緊迫、他人是否命懸一線。別的不說,如果平臺能夠在第一時間幫助求助者報警,積極溝通和配合,而不是冷冷拋出請等待一小時、兩小時,事情的結局就很有可能不同。

在商業上,滴滴這些年可謂大獲全勝。只是身體跑得飛快,靈魂卻顯然完全沒跟上。

前不久,河南新鄉市的一個110接警員讓人刮目相看。報警電話乍一聽非常無厘頭,是一個姑娘點外賣。但耐心又機智的警員馬上嗅出不對勁,最後成功救出了遭受脅迫的、不得不假裝點外賣求助的姑娘。警察同志如此敏銳,靠的可不光是職業敏感,也有設身處地的共情能力,以及積極作為的職業態度。

當然沒法要求網約車平臺和警察一樣專業,可在緊急狀況面前,基本的共情力是必須的。

機械冷血的運營理念,早晚會讓整個平臺垮掉。光擺出“萬分自責”的姿態,自責完了依舊如故,可是啥用也不頂。企業不都喜歡講社會責任麼?自己的產品“險象環生”,出了事還不積極干預,這給社會造成的傷害,怕是再多的慈善也彌補不了的。

過去我大條而樂觀,直到有一次,我發現載我的快車司機一邊開車、一邊用微信視頻聊天。很令人髮指是不是?大條而樂觀的我被嚇蒙了,可也只敢弱弱地“暗示”司機,師傅,您小心點。和我一起拼車的陌生姑娘坐在前排,一言不發。我這才意識到,在司機面前,接受服務的乘客其實是處於弱勢的。所幸司機被我一提醒,就立馬放下了電話,但我還是很後悔沒有投訴他。安全意識如此單薄的人,竟然能混進網約車司機隊伍,也是匪夷所思。只是,倘若我投訴了,結果會如何呢?我真的說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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