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一个村支书贪污案开庭 全乡村支书到场旁听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于扬 李玉坤 通讯员 樊帅

周口一个村支书贪污案开庭 全乡村支书到场旁听

“听说老贺今天宣判,真是大快人心,我们都去法院听听,贪污那么多钱,也是罪有应得!”8月21日,周口市扶沟县固城乡贺楼村群众得知开庭审理原村支书贺某贪污一案,纷纷到法院旁听。而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周口市首例由监察委移送的案件,扶沟县法院选择了公开宣判,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到场支持了公诉。

据介绍,贺某原是扶沟县固城乡贺楼行政村支部书记。2017年下半年,村民冯某兄弟的房屋年久失修成危房,两人商议卖出大哥的一处宅基筹资,翻盖弟弟的房屋。但这一办法受到时任村支书贺某的干预,未能实施。后来,贺某召开村民代表商议,通过抓阄的方法还是卖掉了冯氏兄弟老大的宅基,交易金额2.4万元由贺某掌握,而贺某负责为两人翻建房屋。

但冯氏兄弟不知情的是,贺某在这期间悄悄瞒着他们,用兄弟二人的名义另外申请了危房改造资金3.5万元。法院最终查证的是,贺某负责为冯氏兄弟建房总共花去了3.4万余元,其中除了前期卖宅基的2.4万元,还花了危房补助款的1万元。但危房补助款剩余的2.5万元,贺某将其占为己有,交给其儿媳用于家庭开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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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查明,2015年至2017年间,贺楼行政村一部分粮食直补款打入11名村民银行卡上,但这批银行卡由贺某支配。后来,贺某指使村委报账员将这11名村民连续3年的粮食直补款共计4万余元取出,占为己有。

然而令人唏嘘的是,对于上述主要犯罪事实,贺某并不认为自己“违法”。坐在被告席上的他仍然认为自己为贫困户建房出了力,领走危房改造款是应得的报酬。而他曾为村委会开支垫付过资金,将上面拨付的粮食直补款用来填补支出也无可厚非。

但狡辩终究抵不过法律的制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贺某利用担任扶沟县固城乡贺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侵吞24914.58元,另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粮食直补资金42204.73元,两项共计67119.3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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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作出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涉案赃款人民币67119.31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而对于周口首例监察委移送的村支书贪污案件,扶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国强出庭支持了公诉。同时为了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察委、县国土资源局、固城乡各行政村村支书及部分群众代表现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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