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人亲土亲两岸亲”,熟悉两岸民情的台湾籍调解员将正式“上岗”解决涉台民商事纠纷。8月7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共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广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特邀台湾调解员机制的签字仪式。会上,各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特邀台湾调解员机制的合作备忘录》,20名特邀台湾籍调解员受聘。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签字仪式现场

这标志着广州市涉台民商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又迈出新的一步,为推进穗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涉台民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有效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促进两岸关系健康和平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金华(中),市台办副主任邝伟斐(右一),市台联会长叶耀华(左一)代表三方共同签字。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金华,市台办副主任邝伟斐,市台联会长叶耀华,市台协会长王庆祥参加了签字仪式。

据了解,广州中院与市台办、市台联共建涉台民商事纠纷特邀台湾调解员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力措施。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金华发言

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表示,“特邀调解员机制不仅进一步拓宽了台胞了解大陆司法的渠道,还提供平台让台胞参与、见证祖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也是对两岸民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大力提升两岸同胞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满意度与获得感,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台胞福祉,推进穗台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广州市台办副主任邝伟斐发言

广州市台办邝伟斐副主任则表示,涉台民商事纠纷特邀台湾调解员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维护两岸同胞维护合法权益,也是各方主动落实国务院、广东省、广州市出台的各项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必将更好凝聚台商台胞力量,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1

涉台案件送达难、审理周期长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参与签字仪式的部分台湾调解员代表

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关系密切,涉台民商事纠纷也呈现出稳定增长趋势。从2015年至今年上半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台民商事案件570件,其中2015年140件,2016年160件,2017年171件,2018年上半年99件。与此同时,涉台民商事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超过70%的涉台民商事案件是合同纠纷,其次分别是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和物权纠纷,各占8%。近两年还出现了一些新类型案件,包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信托纠纷等。随着惠台措施的不断深入落实,今后两地民间交流将会更加频繁,涉台纠纷也会随之增加。

广州中院涉外商事庭庭长徐琳表示,“由于两岸法律制度方面存在差异,台胞们在诉讼中常常遇到不了解、不理解大陆法律的困难,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成本较高。与此同时,涉台案件在委托代理人、送达等程序方面也更为复杂,导致涉台案件存在送达难、审理周期长等问题。” 因此,妥善处理好涉台民商事案件,维护好台胞合法权益,对于增强台商投资信心,促进穗台两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三方协力:

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广州中院、市台办及市台联向特邀台湾调解员颁发聘书

调解制度在我国由来已久,拥有丰富的历史内涵,所蕴含的以和为贵、讲信修睦等中华传统法治思想精髓,为两岸广大同胞共同尊崇。相较于诉讼,调解不仅可以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而且大家互谅互让,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一般都能自觉主动履行,更利于定纷止争。相较于普通的调解员,台湾调解员长期在穗台两地工作生活,深谙两岸民情,具有开展调解工作的独特优势。特邀调解机制的建立,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增进同胞亲情福祉的重要举措,还是拓宽台胞了解大陆法律,参与、见证祖国大陆依法治国进程的大胆探索。

台湾同胞有福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上岗”,解决纠纷更懂你

*广州市台联会长叶耀华发言

考虑到广州法院受理涉台案件的数量,广州中院聘请了20名台湾籍调解员,具体人选由市台办、市台联等部门择优推荐。对此,市台联叶耀华会长表示,“在经过深入考察、慎重考虑的基础上,我们对照个人经历、特点和选拔标准、条件,择优选出推荐对象。他们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丰富;在台湾和广州工作生活的时间都比较长,熟悉两岸的政策法律和风俗人情;热心台胞事务,处事公道正派,在台胞群体中具有较好的声誉和口碑,具有胜任特邀调解员工作的独特优势和能力素质,是在穗台胞群体中的优秀分子。”经推荐的调解员由广州中院审核、聘任,纳入特邀台湾调解员名册,调解员名册的更新周期为2年,自聘书颁发之日起算,到期可续聘。广州中院还建立特邀台湾调解员业绩档案,定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解聘、续聘的依据。

特邀调解员则纷纷表示,要充分运用台胞优势,努力化解矛盾,化解台商在广州生活上、工作上、经营上等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努力促进广州社会的和谐发展,帮助更多的台胞了解祖国大陆的法律,更快地融入广州、融入广东。

3

操作规程:线上线下双平台

30天快捷、高效化解纠纷

“广州微法院”提供线上调解平台

特邀台湾调解员开展涉台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遵循自愿合法、公正高效、简便灵活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违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平等保护两岸当事人合法权益。特邀调解机制适用于广州市两级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涉台民商事案件。

同时,广州中院制定了特邀调解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

确定调解员的选定。当事人在特邀调解员名册中共同选定一名调解员,或者委托法院指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要求两名以上调解员共同调解。当事人不同意指定的,视为不同意调解。

规定调解员回避制度。公正、独立是特邀调解员进行成功调解、取得各方当事人信任的基石,因此广州中院对调解员回避的情形、申请回避的期限、回避的决定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调解程序公平、公正。

明确调解员的工作方式。快捷、高效是特邀调解制度的特色,广州中院为当事人提供了线上、线下两个调解平台:当事人既可以选择通过“广州微法院——在线开庭”进行调解,也可以选择在法院或者约定其他地点进行调解。

明确案件调解期限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60天,确保纠纷得到迅速化解。

树立精品意识

打造涉台纠纷调解广州品牌

向金华副院长提出,特邀台湾调解员机制的建立只是一个良好开端,接下来,我们要树立精品意识,打造涉台纠纷调解广州品牌。同时,要坚守公平公正的理念和底线,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以维护两岸关系稳定,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根本目标,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台胞合法诉求。最后,无论是调解还是审判都要讲求效率,及时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创新涉台审判机制,努力使包括台胞在内的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后,广州中院将与市台办、市台联共建台湾调解员培训机制,以举办培训班、研讨交流、庭审观摩等方式对其进行定期的专项培训,不断丰富、提高台湾调解员胜任调解工作的能力素质。

来源 | 广州中院

通讯员

方卓迪 席林林

摄影 | 罗伟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