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柳州一女子被人抢金项链,并惨遭割喉,瞎造谣

谣言月月有,今天特别多,微姐又发现一则谣言在柳州人朋友圈和微信群里传播!▼

网传柳州一女子被人抢金项链,并惨遭割喉,瞎造谣

有微友在微信群内发消息及视频声称“柳州有人被抢项链,还被割对脖子”“柳州的,这两天,死了,抢项链”。

据网传视频显示

女子一手捂脖子,一手招呼过往群众,情绪非常激动,甚至还带着哭腔喊到:救我,快点救我。路过群众纷纷停下来安抚女子,让女子不要激动,不要害怕,也不要乱动。并且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有热心群众站在女子身旁,提醒过往车辆减速避让,随后女子情绪逐渐平稳。

网传柳州一女子被人抢金项链,并惨遭割喉,瞎造谣

(网传视频截图)

为了解该事件的真实性,柳州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工作。

经核实,该事件真实发生地系四川乐山市。四川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已于8月13日凌晨2点10分发布警情通报:2018年8月12日22时10分,一男子在乐山市中区岷江二桥将一女子刺伤后跳入岷江。目前,受伤女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海事部门、沿江相关派出所正加紧搜寻跳江男子。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据悉,该女子已于当晚10点半被送往武警四川总队医院进行抢救。

警情通报:

网传柳州一女子被人抢金项链,并惨遭割喉,瞎造谣

柳州网警通过向市局指挥中心等部门核实后获悉:我市并未接到“女子被抢劫项链被割喉”的相关警情。请网民切勿造谣传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网友勿随意发布、传播、转发未经证实甚至是谣言的信息、视频,公安机关对制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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