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唐山高新区法院:“寻、访、问、调”四步化解涉企合同纠纷

「基层动态」唐山高新区法院:“寻、访、问、调”四步化解涉企合同纠纷

唐山高新区法院:

“寻、访、问、调”四步化解涉企合同纠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快捷地处理涉企纠纷,高新区法院不断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方法,创造性提出了“寻、访、问、调”四步调解法,快速化解涉企合同纠纷,工作成效显著。

寻——寻找案件关键点。收到涉企合同类案件起诉材料后,分派精通处理合同案件的专职法官,联系案件双方当事人,全面梳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和矛盾争议点,着力找准调解切入点,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访——走访合同发生地。坚持“诉前调解不止在法院,更要走出去”原则,实际走访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和与纠纷密切相关的场所,提前介入,做到对案件情况心中有数,为之后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问——问双方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指派法官助理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当事人诉求和调解意愿,随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变化,抓住恰当时机,进行调解工作。

调——展开调解工作。采取面对面调解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通过辩法析理、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促进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两个月内,高新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帮助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君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解决不同性质的合同纠纷6件,涉案标的额共计318万余元,即时履行率100%,为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高效率、高质量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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