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
县公安局依法收缴的手榴弹
在青龙街道黄岭场坪进行集中销毁
销毁中心点方圆2公里内无房屋、桥梁、公路、电力、通信等重要措施。
本次销毁的手榴弹有6枚,
其中2枚是2010年故陵派出所上交的,
4枚是群众主动上交的
随着一声巨响
一朵“蘑菇云”瞬间升腾而起
手榴弹被成功引爆,化为灰烬
销毁后治安大队对销毁现场进行了认真清理
圆满完成了此次销毁爆炸物品任务
县公安局呼吁广大人民群众
如有非法持有、储存、捡拾、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请及时上缴到公安机关,
以确保不违法犯罪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为这些物品如放在家里,
一方面可能因为年久失修的原因导致自燃爆炸,
另一方面可能因家中小孩不注意的情况下引爆,
这些物品对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很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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