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4月21日,德國宣布設總督府對大清膠澳實行租借「保護」

1898年4月21日,德國宣佈設總督府對大清膠澳實行租借“保護”

德國租借時期的膠州灣

德國膠州保護領(通稱德國膠澳租借地),德國於1898年在中國設立的租借地,包含膠東半島膠州灣周邊地區,總面積552平方公里。行政中心(首府總督府)位於青島。1914年由日本軍政府接管,稱作“膠州灣租借地”。

租借地設立時,德國當局基於“膠州”一詞進行該處地名的翻譯,德文寫作“Kiautschou”,英文寫作“Kiaochow”、“Kiauchau”或“Kiao-Chau”。中國人為避免與清政府的“膠州”相混淆,一律譯作“膠澳”。

1898年4月21日,德國宣佈設總督府對大清膠澳實行租借“保護”

德國膠州灣租借地總督旗(自1898年起)

德國干涉還遼後想和清租借港灣,但遭清國拒絕。1897年,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省曹州府鉅野縣被殺,這就是鉅野教案。以此為由,1897年11月14日,德國出兵佔據膠澳地區。

1898年3月6日德國與清政府簽訂《膠澳租借條約》,租期99年,膠澳成為德意志帝國海軍東亞分艦隊的主要基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日本、英國聯軍於1914年11月發動青島戰役擊敗德軍,日本佔領膠澳地區。

1898年4月21日,德國宣佈設總督府對大清膠澳實行租借“保護”

1914年11月,末代德國膠澳總督麥爾瓦德克寫的投降申請書草案

1919年1月18日召開巴黎和會,中國作為戰勝國之一,提出返還青島以及山東權益,遭到日本拒絕,《凡爾賽條約》將包括膠州灣在內的德國租借地交給日本,中國因此爆發了五四運動抗議,中國代表團也拒絕在《凡爾賽條約》上簽字。

1921年11月12日華盛頓會議開幕,中國原想在會中解決山東問題的計劃落空,中日雙方改為在會外解決山東問題。中日雙方經過兩個月談判,於1922年2月4日簽署解決山東問題的《解決山東懸案條約》,規定日本交還青島。12月10日,中國政府正式收回青島,1923年5月2日膠濟鐵路也接收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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