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廳官被逮捕,涉及罪名十分「罕見」!

【編輯/張喜斌 統籌/劉姝蓉】8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陳文庫(副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大白新聞注意到,其被指“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據瞭解,這一罪名十分“罕見”。此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曾被批“非法持有槍支、彈藥”。2017年,其已被執行死刑。

內蒙古一廳官被逮捕,涉及罪名十分“罕見”!

陳文庫

白向群的得力助手陳文庫被檢方逮捕

2018年8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發佈消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文庫決定逮捕。

消息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陳文庫(副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8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對陳文庫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陳文庫,男,漢族,1960年9月生,河北安新人,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198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2018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陳文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悉,陳文庫曾是白向群主政烏海時的得力助手。今年4月25日,白向群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任上落馬,成為十九大後落馬的第6名省級政府副職幹部。據統計,加上陳文庫,白向群已有6名下屬被抓。

今年4、5兩個月間,白向群、陳文庫先後被查。而陳文庫出事8天后,曾給白向群擔任過辦公廳副主任和副秘書長的齊國芳也宣告落馬。由此,包括陳文庫、齊國芳在內,已有至少6名白向群的下屬被抓,另外四人分別是侯鳳岐、薄連根、何永林、武文元。

至少5位官員涉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

大白新聞注意到,“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這一罪名十分“罕見”。大白新聞搜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現,僅有幾人被指“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除了此次被逮捕的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陳文庫,至少還有4人也涉此罪名。

今年7月26日,廣東省地質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偉聞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黃偉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據悉,其被批“非法私藏彈藥,涉嫌非法私藏彈藥犯罪”。

此外,還有一人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梁振林,其於2015年5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當時其被批“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非法持有彈藥”;另一人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其被批“非法持有槍支、彈藥”。2017年,其已被執行死刑。

最後一位非常值得關注的人是馮志明,其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是1996年“呼格吉勒圖案”的製造者。

2016年8月1日,馮志明受審。其被控收受財物450餘萬元;侵吞公款、公物;非法持有槍支4支和子彈549發;對價值3400餘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2016年10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馮志明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貪汙案,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

法律延伸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關於“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的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廣東省紀委監委網站、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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