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原副省長徐光,逮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徐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河南省原副省长徐光,逮捕

此前報道:

沉迷迷信活動,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河南省原副省長徐光被雙開

2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河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被“雙開”的消息。

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沉迷於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無償使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同不法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職務調整晉升、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徐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對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造成惡劣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徐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南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去年8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稱,河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徐光簡歷

徐光,男,1960年6月生,漢族,湖北當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天津大學經濟系研究生畢業,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8月參加工作。

1977.08—1979.09,河南省鶴壁市石林公社下鄉;

1979.09—1981.07,鶴壁師範學校中文專業學習;

1981.07—1985.04,河南省鶴壁市教育局幹事、團委副書記;

1985.04—1988.05,河南省鶴壁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幹事、副科級組織員、青幹科副科長;

1988.05—1992.11,共青團河南省鶴壁市委副書記、書記、黨組書記、市青聯主席;

1992.11—1996.03,中共河南省淇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1992.02—1993.12 天津大學管理系管理工程專業工商管理方向在職研究生學習);

1996.03—1997.11,中共河南省鶴壁市委常委、淇縣縣委書記;

1997.11—2001.03,中共河南省鶴壁市委常委、秘書長,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1.03—2003.12,中共河南省安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3.12—2006.12,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副書記;

2006.12—2011.12,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1.12—2015.04,中共周口市委書記;

2015.04—2017.01,中共周口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7.01—2017.02,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周口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7.02—2017.06,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周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7.06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黨的十八大代表,九屆、十屆省委委員。(簡歷摘自河南省政府網站,截至2019年8月)

河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來源:北晚新視覺網綜合 人民日報 北京日報客戶端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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