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信訪程序如何運轉更有效

面對群眾反映的訴求,信訪部門不能一轉了之,要把每一次信訪都當做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用心用情做好。

近日,有媒體報道,某小區居民因10年沒有拿到房產證多次上訪,但相關部門卻各自拿出文件,表示此事“不歸我管”或者“辦不了”。小區居民無奈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在上級領導的過問下,問題很快得到解決,群眾終於拿到了早該擁有的房產證。

問題最終得到解決令人欣慰,但問題背後折射出的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推諉扯皮、懶政怠政卻引人深思。群眾上訪多年沒有迴音,上級領導指示後,立即得到妥善處理,說明群眾反映的訴求並非無理,反映的問題也並非無解,是“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讓原本應發揮實效的信訪程序空轉。

分析一些信訪積案,之所以難辦,很大程度是因為解決問題需要多部門協調配合。如上述案例中,為群眾辦房產證,不是房地產登記部門一家的事,而涉及住建、供電等部門。對於這類需要多部門聯動,特別是需要以對方行政行為為前提才能解決的問題,靠老百姓一家一家跑,常常遭遇踢皮球、打太極。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少群眾選擇用信訪方式表達訴求。但是信訪部門畢竟不是職能部門,對於應該由具體職能部門解決的問題,也只能轉辦、交辦。如果相關職能部門不重視,很容易出現紮紮實實走過場的信訪程序空轉現象。

“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兩大頑疾。解決群眾關心的利益問題,必須克服“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相關部門尤其是領導幹部要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群眾考慮,瞭解他們的訴求,積極解決他們的難題。

面對群眾的訴求,信訪部門不能一轉了之,要把每一次信訪都當做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用心用情做好。對於轉辦、交辦的信訪案件,涉及多個部門的,應該明確責任主體,確定牽頭單位,並充分發揮信訪督查的作用,為了讓心煩程序紮紮實實地走下去,能夠借鑑當前環保督察的做法,該曝光的曝光,該問責的問責,儘快讓群眾的合理訴求得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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