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信訪”,被徵收人如何做到理性面對?

面對“信訪”,被徵收人如何做到理性面對?

《信訪條例》對於上訪事由沒有太多限制,給人們的感覺就是有意見就可以上訪。而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很多被徵收人遇到違法徵收就想信訪,但大多數人都沒有通過信訪解決自己的問題,甚至有些被徵收人錯過了司法維權的時效限制。

無論是被徵收人還是其他人都喜歡上訪解決問題,這是為什麼呢?小編總結下來有以下幾個原因。

面對“信訪”,被徵收人如何做到理性面對?

1.我國的“官本未”的思想根深蒂固,在古代,法律不是很健全,法律執行也不是健全,往往法律制定者也是法律執行者,很多人遇到違法不公事件就喜歡擊鼓鳴冤,或者是告御狀。導致現在很多人還延續以前的思想,遇到違法事情就想找上級部門,有的直接要去北京告“御狀”。

2.認為打官司需要成本,上訪不需要成本。我國法律普及度還是不夠,很多人不懂法,尤其是農村地區,有些人懂些但是不會使用,這時候就需要聘請律師幫忙其走司法途徑維權,這就需要成本了。上訪最多就是花一些路費而已。

3.有些人通過上訪獲取了一定利益或者解決了一些問題,有些人也想碰碰運氣。

4.認為政府控制法院,即便去法院起訴也不會有結果。

面對“信訪”,被徵收人如何做到理性面對?

徵地拆遷過程中,上訪有用嗎?

許多被徵收人去上訪,得到的回覆往往是“你們反映的情況我們理解,但是我們也解決不了”,這就反映出信訪辦、信訪局的性質問題,也是信訪效果有限的根本原因。因為信訪局、信訪辦這類機構本身就只是一個接待部門,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更多的作用體現在對信訪事項的協調、督查方面,對信訪事項往往無權直接處理。所以,你的問題信訪部門是無權解決的。還有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對群眾的上訪則是敷衍了事,更有不少地方政府會採取各種措施來對上訪群眾進行打擊和限制。尤其是對於那些“進京上訪”的群眾,由於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威信和名聲,很多政府都會實施零忍耐政策,採取各種方式予以打壓,甚至會僱傭一些黑社會性質的人員對上訪人員進行截訪、拘留等等,目的就是為了阻止當事人上訪。

維權建議:信訪也是維權方式中的一種,但是在徵地拆遷維權中,它所起到的效用真的是十分有限的,補償問題最終還是要靠被徵收人和徵收方的協商談判,信訪可以作為一種輔助手段,但絕對不是當事人的救命稻草。

面對“信訪”,被徵收人如何做到理性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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