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戶不動產可按戶登記

淄博新聞網訊 (記者陳菲菲 通訊員孟慶躍 楊佃珠)應分“戶”未分戶的農村不動產能否分“戶”登記?兩戶以上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如何確定權利範圍?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確權登記?昨日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局周村分局獲悉,《周村區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日前公佈,對上述問題給予了明確解答。本《細則》是全市第一個由區縣專門針對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制定的的政府規範性文件,公佈實施後將對全市開展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具有借鑑意義。

應分“戶”未分戶的農村不動產能否分“戶”登記?該《細則》指出,所稱的“戶”,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登記的戶為單位申請確權登記。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也可按戶申請確權登記:(一)已婚且分家單獨居住生活;(二)凡年滿20週歲,在本村落戶的農村居民。符合上述分戶條件而未分開居住的農村居民,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兩戶以上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如何確定權利範圍?該《細則》說明,兩戶或兩戶以上共同使用一處宅基地的,由各戶先自行協商確定各自使用範圍,其中:(一)經過協商能夠確定各戶準確使用界線的,按協商確定的界線單獨確權登記。(二)經過協商不能確定各戶準確使用界線,但能夠確定各自分攤面積的,按協商確定的分攤面積辦理共用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三)經過協商不能確定各戶準確使用界線,也不能確定各自分攤面積的,按共同共有辦理確權登記。

對於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該《細則》規定,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由所在農民集體或村委會對宅基地使用權人、面積、四至範圍等進行確認後,公告30天無異議,並出具證明,經鎮(街道)審核,報區政府審定,屬於合法使用的,予以確權登記。

該《細則》還對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應當提交的依據文件類型、未履行批准手續建房佔用宅基地的分類處理、利用宅基地自建房屋質量證明提交、非農業戶口居民合法取得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佔用的宅基地登記作了規定,確保了政策條款的清晰、實用、可操作性。該《細則》明確規定,對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將不予登記。

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作為全省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的試點地區,周村區的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正在按照政策先定、試點先行、逐村推進、穩步實施的原則有序開展。將為解決農村不動產遺留問題,保障保護農村居民的合法財產權益,加快推動周村區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提供政策依據。該《細則》自2018年9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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