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一強制承包工程的惡勢力團伙被打掉,5名骨幹被批捕!

近日,潢川縣檢察院依法對以陳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批准逮捕。

案情梗概

陳某某是潢川本地小有名氣的建築老闆,以承包建築工程和供應建築材料發家致富,但漸漸地他不再滿足於用正當手段開發或承包建築工程,而是逐漸在自己身邊培養籠絡了陳甲、陳乙、王某某、陳丙、朱某某、呂某某等一批與自己臭味相投的人,形成了一個以他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潢川一強制承包工程的惡勢力團伙被打掉,5名骨幹被批捕!

2008年至2017年間,陳某某等人先後在他人開發的潢川縣南城大藥房樓盤項目、南城天天樂購大樓、南城金星村魏氏綜合樓等項目中,通過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施工,迫使開發商必須同意讓其承包部分工程或供應磚塊、河沙、石子、水泥等建材。而在他自己參與開發建設潢踅花園項目中,又派人以阻工、監工等方式強迫磚廠老闆魏某某每天須向其工地供應2萬塊磚,持續2個多月。

2015年10月,陳某某等人通過阻工方式強制承包到南城天天樂購大樓的工程後,在施工過程又多次以停工為要挾追加工程款,敲詐該大樓開發商現金80萬元。

2016年3月,陳某某以潢川縣某磚廠在其承包期間升級改造了水泥地坪和磚臺為由,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讓磚廠老闆莫某某簽訂了一個每年向其支付30萬租金的協議,迫使莫某某在2016年和2017年兩年間以現金或磚塊抵扣的方式向其支付“租金”60餘萬元。

潢川一強制承包工程的惡勢力團伙被打掉,5名骨幹被批捕!

2010年至2015年間,陳某某與他人合夥開發潢踅花園時,因拖欠工人工資,工人停工,陳某某遂派人毆打併威脅恐嚇工人,強迫工人復工。對前來討要工錢的包工頭方某某、劉某某等人也同樣進行威脅、辱罵、毆打,惡意拖欠工程款。

2015年10月,陳某某與他人合夥開發建設天天樂購大樓期間,村民因該工地多佔村民組土地,不同意施工。陳某某遂指使李某某、馮某某等人僱傭社會人員將陳某某、郭某某打成輕傷二級。

潢川一強制承包工程的惡勢力團伙被打掉,5名骨幹被批捕!

以陳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在潢川建築行業逞強鬥狠、強攬工程,進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從中獲取鉅額非法經濟利益。該集團的一系列犯罪行徑在附近群眾中產生了惡劣的影響,但群眾普遍擔心遭到報復,敢怒不敢言。該犯罪集團被公安機關立案後,眾多受害人先後向公安機關寫了舉報材料。

潢川縣檢察院涉黑檢察組在該案偵查期間,提前介入,通過分析案情,提供偵查取證的建議,提出法律適用意見,積極引導公安機關查清犯罪事實。在提前介入中檢察官認為有兩名嫌疑人涉嫌犯罪的現有證據種類較為單一,證據的證明力不強,為此,檢察官積極與偵查機關溝通,列明提前介入偵查意見,引導偵查機關充分收集、固定證據,結合該案要求偵查機關進行多方面取證。

案件移送潢川縣檢察院審查逮捕後,引起高度重視。首先,按照上級院要求,案管部門將該案分配給新成立的涉黑犯罪檢察組辦理,實行專業化、一體化辦理涉黑涉惡案件。其次,針對該案時間跨度大、受害人眾多、群眾關注度高、以及對犯罪嫌疑人的定性存在分歧等特點,涉黑犯罪檢察組多次召開案件討論會慎重研究,發揮重大疑難案件團隊審查機制的優越性。

潢川一強制承包工程的惡勢力團伙被打掉,5名骨幹被批捕!

潢川縣檢察院涉黑犯罪檢察組經過審查後認為,以陳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人數眾多,重要成員較為固定,並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符合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規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法定條件,遂對該犯罪集團的5名主要成員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潢川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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