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启动“捕诉合一”:西乡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办理首起批准逮捕案

正式启动“捕诉合一”:西乡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办理首起批准逮捕案

正式启动“捕诉合一”:西乡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办理首起批准逮捕案

正式启动

10 August 2018

8月10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原公诉部)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宋某(缓刑期间)盗窃一案,确定由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和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职责。这是该院开展“捕诉合一”试点工作以来,正式启动“捕诉合一”工作模式的第一案。

由于之前从未办理过批准逮捕案件,该案承办员额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当日及时与院刑事检察二部(原侦查监督部)进行案件业务办理流程交流,按程序前往西乡县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宋某送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讯问,目前正在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中,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决定。

正式启动“捕诉合一”:西乡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办理首起批准逮捕案

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将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两个环节明确至同一个检察官,可以有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检察官在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时就进入侦查监督角色,可以有效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全域监督,是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的有益探索;有助于减少重复劳动、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是构建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现实需要。

正式启动“捕诉合一”:西乡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办理首起批准逮捕案

该院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纷纷表示,“虽然我院启用的‘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才刚刚起步,但对于我们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这一模式需要办案检察官同时具备公诉、侦监两项业务技能,对检察官履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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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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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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