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拒絕贍養耄耋父親 執行法官傾心調解續親情

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因兒子不盡贍養義務,將不孝子告上法庭。為修復血濃於水的親情關係、化解雙方的矛盾和心結,7月30日,執行法官開展5個小時的耐心調解後,父子終於冰釋前嫌、握手言和,達成和解協議,老人臉上終於露出久違的微笑。

申請人朱某現已年近九旬,體弱多病、喪失了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居住的房屋早已破爛不堪,而他兒子小朱雖早已成家立業卻對自己的老父親不管不問拒絕贍養。經當地村委會調解,小朱仍是無動於衷拒絕贍養,無奈之下,朱某隻好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小朱每年給付朱某固定的贍養費五千餘元,判決生效後,可他卻以家庭困難為由對法律判決置若罔聞。

執行法官接到案件後,多次到當事人家中進行調解,傾全力對朱某兒子做思想工作,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同時瞭解到朱某兒子有6個子女要撫養,經濟困難,生活壓力大,勸說雙方各退一步。最終在7月30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小朱承諾於十五日內翻建父親住房,每月十五斤米、兩斤油,並給付一定的贍養費,至此該案順利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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