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肇事方不赔钱该咋办?

由于车辆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每年都在呈上升趋势,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赔偿纠纷也是不胜枚举,产生纠纷的原因无非就只有一个,那就是肇事者不赔偿,那么针对于此,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小编根据自己的工作实务做了些许总结,希望可以给各位读者提供一些帮助。

交通事故纠纷:肇事方不赔钱该咋办?

首先我们先从易到难,什么是容易的什么是困难的呢?区别就在于肇事车辆有没有购买保险和肇事者有没有钱。

我们先谈一下第一种,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

如果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我们可以先松一口气,毕竟保险公司是有钱人,再怎么着自己的赔偿也是有着落了。

那么,如何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呢?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这一规定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对于已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事故后,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具体实务中应该如何操作呢?你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

1、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2、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我们接下来谈一下第二种,就是肇事者没有购买保险,但是肇事者有钱却不愿意垫付的。

这种情况就属于我们平常碰到了流氓、老赖,应该大家一人一口唾沫淹死的那种人,不要以为碰上这种人就自认倒霉,不是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受害人一个通过法律得以自我救济的渠道,即先予执行。

什么是先予执行呢?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比如交通事故中一方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如不先予执行,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再由义务人履行义务,就会使权利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其中,追索医疗费、扶养费就属于可以先予执行的事项。这样一来,就可以让肇事者先行垫付医药费,解决燃眉之急。而且一般的先予执行是需要交付一定的抵押的,而对于追索医药费的,是不需要抵押的。

最难办的就是第三种,肇事司机未买保险,又无钱赔偿的,也就是说双方都是可怜人。

可怜人碰上的了可怜人,不两眼泪汪汪也是两人心凉凉。这种屋漏偏逢连夜雨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不过不用担心,毕竟你生活在了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你此时应该庆幸你出生在一个能为百姓生活着想的国家,国家为可怜人碰上了可怜事提供帮助。

国家为你提供了以下两种途径的救济:

一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是走保险“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的意思是,如果你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条件也不好,没钱赔你。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代位追偿”

使用“代位追偿”的先决条件,是肇事者需要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并且无相关免责条款),这才拥有了申请使用“代位追偿”服务的条件,保险公司才会受理您的申请。

(1)对方车辆无保险

如果发生事故后,对方车辆没有任何保险,且不进行任何赔付,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2)对方无赔偿能力

如果发生事故后,对方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无法进行任何赔付,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耍赖”

在发生事故后,对方故意拖延不进行赔付或者直接玩“消失”,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

如果事故发生后,对方不认可交警对于事故责任方的判定,不在认定书上签字,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如果事故发生后,对方逃逸,但是您可以通过相关途径获得对方的车辆信息,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不能使用“代位追偿”的情况

(1)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

(2)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申请代位追偿需要准备4样材料

(1)事故认定书,

(2)对方的信息,可以到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队去调取。

(3)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保险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