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快來看!廣東17萬億元國有資產要曬「帳本」

廣東省擁有各類國有資產達 17萬億元,對這筆全省人民共同的“家產”,如何實現有效監管和保值增值?筆者 7月31日從全省建立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座談會上獲悉,

從 2018年起,廣東將全面建立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涵蓋各級政府各類國有資產,真正實現全口徑、全覆蓋,向全省人民提交一本“完整賬”和“明白賬”。

9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將首先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省政府同時提交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書面綜合報告。在省本級建立國有資產報告制度的同時,按照中央和省有關工作部署,廣東將快速推進市縣兩級建立制度工作,其中珠三角 9市今年將率先建立國有資產報告制度,其他各地級市也爭取年內建立,到2020年實現全覆蓋。

目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及省有關部門正在緊鑼密鼓推進各項基礎工作。

出臺初衷:

“賬目”不明監管不到位

2017年年底,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廣東省及時將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列入了 2018年的改革任務。

對於廣東而言,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有著緊迫而重要的現實需求。一方面,全省國有資產規模龐大,以全省國資監管企業資產為例,截至 2017年年底,總額達 9萬多億元,位居全國第二;實現營業收入 1.8萬億元、利潤總額 2000多億元。另一方面,全省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

“目前,廣東國有資產管理中還存在著多頭管理、職權分散,資產底數不清、統計制度缺失,資產配置、使用效率不高,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本收益較少等突出問題。長期以來,由於對國有資產監督缺乏系統化、科學化的制度安排,各級政府很少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專門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僅在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中非常簡略地提及,人大代表只能獲得非常粗略的信息,不能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難以提高監督實效。中央文件和省委的有關部署,對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進行了系統設計,為人大加強國有資產監督職能提供了基本遵循。”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主任林秀玉解釋說。

報告內容:

構建全口徑全覆蓋報告框架

林秀玉介紹,根據省裡有關文件要求,廣東將建立覆蓋各類、包括所有國有資產的全口徑、全覆蓋報告框架,並在此框架下制定健全各類國有資產報告範圍和內容的時間表,逐步擴大報告範圍,充實報告內容,提高報告質量。

按照中央和省裡有關制度設計,每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任期內,屆末年份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書面綜合報告並口頭報告;其他年份在提交書面綜合報告的同時就 1個專項情況進行口頭報告。

綜合報告將全面反映各類國有資產基本情況,彙總反映全省情況;專項報告將分別反映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類企業)、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國有自然資源等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其中,企業國有資產和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以本級情況為重點。

值得一提的是,在與中央文件保持一致的基礎上,針對廣東實際情況,還特別增加報告“建立健全重大投資與境外投資決策及風險控制機制,重大投資以及境外投資”等情況以及“國有自然資源基本登記、管理制度”等內容。對於國有資產運營管理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廣東省還將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人大監督:

將實現全鏈條全流程審議監督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今後廣東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將對國有資產實現全鏈條、全流程的審議監督。

在國有資產報告審議前,廣東省人大有關工作機構將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見和建議,交由政府研究並在報告中作出回應。報告應在人大常委會會議舉行 20日前提交徵求意見,10日前將修改後的報告送交。審議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審議後,人大常委會將審議意見送政府研究處理,並分解細化到相關部門處理和整改,並在 6個月內向人大常委會報告研究處理、問題整改和問責情況。

國有資產監督還將與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審計監督、績效監督有機結合。國有資產管理數據納入現有的預算聯網監督平臺,實現政府和人大之間國有資產管理數據的互通、共享,並通過聯網監督,對企業國有資產運營情況、主要財務指標等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及時發現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關鍵癥結,提高審查監督效率。針對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人大可要求政府開展專項審計,或列入常委會年度監督工作計劃,組織開展第三方評價。

林秀玉表示,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及審議意見,政府對審議意見研究處理的情況或者執行決議的情況,將向人大代表通報並向社會公佈。同時,也將如實公開當前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國有資產各監管主體推動落實人大審議意見、推進整改問責的有關情況,使國有資產監督破題更準、建議更實、力度更強。(本文作者:駱驍驊 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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