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公安32小时侦破“7.5”故意杀人案

本网讯(张国忠 李世茂)7月5日13时23分,招远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接到辖区龙王庙下村民电话报警,称当日中午,本村村民温某堂在南山果园处将一男一女捅死。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罗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确定为一起故意杀人案。市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将温某堂(男,72岁,罗峰办事处龙王庙下村人)控制。经审讯和现场勘查,民警发现诸多疑点,最终确定温某堂的儿子温某武(男,39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该已潜逃。

市局立即启动重大案事件处置预案,孙书基局长紧急调度,一方面向周边县市区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发布协查通报,一方面统筹安排重大警卫任务和案件侦破所需警力,火速集结200余名警力,于当日18时许,在城区及去往周边县市的各重点路口,启动环城、环招双层18处卡点,开展查控堵截,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与此同时,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所有亲属和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其可能藏匿的地点、部位进行布控,架网守候,对龙王庙下村南山及周边山峦进行了无人机搜索。期间,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省公安厅巡视员槐国栋先后作出批示督导案件侦破工作;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

长聂作坤、副局长徐景华相继进行调度指导;烟台市局刑侦支队主要领导带领刑侦专家紧急驰援。孙书基局长连夜对所有卡点及专案组抓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与民警一起通宵达旦靠案攻坚,研究分析嫌疑人潜逃方向,制定抓捕方案,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全局上下分兵把守,不舍昼夜,连续奋战,密织抓捕大网。在烟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加大对温某武活动轨迹的分析研判,苦战32个小时,最终于7月6日21时许,在梦芝办事处黄土崖村一民房内将刚刚从山上趁夜色掩护潜逃至此的温某武抓获。

山东招远公安32小时侦破“7.5”故意杀人案

现已查明,7月5日11时许,受害人温某(女,42岁,莱州市夏邱镇夏东村人)、孙某(男,47岁,住莱州市建新东街238号1号楼)开车至罗峰办事处龙王庙下村南温某堂果园小屋,向温某武讨要房租,双方发生矛盾,温某武为泄私愤,持双刃尖刀将温某、孙某捅死后徒步潜逃。其父温某堂为使温某武逃避法律制裁,谎称自己杀人,找人打电话报警。

现犯罪嫌疑人温某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温某堂因涉嫌包庇罪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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