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大變化,圖紙又作廢?戶型遭「毀滅性」打擊!

规范大变化,图纸又作废?户型遭“毁灭性”打击!

《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新規出版,對公建、住宅均有較大影響。由於公建層高較高,空間較大,容易滿足規範要求,而住宅設計中交通核空間緊張,按新規範實施,交通核遭“毀滅性”打擊!!!需全面梳理對住宅設計的影響。

规范大变化,图纸又作废?户型遭“毁灭性”打击!

五大變化

1風井面積急劇增大

第3.4.2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應由本規範第3.4.5~第3.4.8條的規定計算確定。當系統負擔建築高度大於24m時, 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前室應按計算值與表3.4.2-1~表3.4.2-4的值中的較大值確定。

表3.4.2-1 消防電梯前室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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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4.2-2 樓梯間自然通風,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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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4.2-3 前室不送風,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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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防煙樓梯間及合用前室分別加壓送風的計算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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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3.4.2-1至表3.4.2-4的風量按開啟2.0m×1.6m的雙扇門確定。當採用單扇門時,其風量可乘以0.75係數計算;

2、表中風量按開啟著火層及其上下兩層,共開啟三層的風量計算;

3、表中風量的選取應按建築高度或層數、風道材料、防火門漏風量等因素綜合確定;

4、對於有多個門的獨立前室,其送風量按合用前室確定。

結論

經設計人員初步計算,發現所需的風井尺寸比現有規範增加約50%,對住宅交通核影響巨大。

再加上將於2018年10月1日實行的“消防電梯前室短邊需達到2.4m以上”,現有的住宅交通核將遭到毀滅性打擊!

2風井位置有講究

第3.1.3-2當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機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牆面時,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系統;當機械加壓送風未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人口的牆面時,樓梯間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結論

此條對住宅設計影響非常非常大。

一般住宅交通核很難將送風口正對前室入口牆面,而2.9m、3.0m層高的住宅經測算無法做到頂部送風。

另外頂部送風是否必須做在前室入口上方,形成風幕,規範沒有明確。

所以如果送風口無法正對入口牆面方向,別猶豫,給樓梯間做上送風系統,別忘記把樓梯間窗改為固定窗。

3需設置送風機房

第3.3.5-4送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下部,且應採取保證各層送風量均勻性的措施;

第3.3.5-5送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送風機房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的規定。

結論

綜合以上兩條,今後住宅設計將首選在地下室設置送風機房,並設置下沉窗井作為進風口。因為如果將機房設置在屋頂會佔用寶貴的容積率資源。

《消規》6.2.7條規定:風機房應以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100厚以上加氣砼)和1.50h的樓板(100厚現澆砼)與其它部位分隔,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與空氣調節機房屬於一類)。

對於30層左右的住宅,很多會帶三層地下室,那麼如果地上、地下合計高度超過100米,則需地下室和屋頂都要設風機房,進行分段送風。

4樓梯間開窗方式

第3.2.1條 採用自然通風方式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於1.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當建築高度大於10m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牆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於2.0㎡可開啟外窗或開口,且佈置間隔不大於3層。

第3.2.2條 前室採用自然通風方式時,獨立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面積不應小於2.0㎡,合用前室、共用前室不應小於3.0㎡。

第3.2.4條 可開啟外窗應方便直接開啟;設置在高處不便於直接開啟的可開啟外窗應在距地面高度為1.3m~1.5m的位置設置手動開啟裝置。

第3.3.11條 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尚應在其頂部設置不小於1㎡的固定窗。靠外牆的防煙樓梯間,尚應在其外牆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於2㎡的固定窗。

結論

由上可見當採用自然通風時,規範強調的是可開啟窗口面積。

原規範很少對樓梯間進行送風,而當樓梯間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時,強調的是固定窗,設計人員應充分理解,避免錯誤。

5風道材料選擇

第3.3.7條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採用管道送風,且不應採用土建風道。送風管道應採用不燃材料製作且內壁應光滑。當送風管道內壁為金屬時,設計風速不應大於20m/s;當送風管道內壁為非金屬時,設計風速不應大於15m/s;送風管道的厚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3的規定。

第3.3.8條 機械加壓送風管道的設置和耐火極限應符合下列要求:

1、豎向設置的送風管道應獨立設置在管道井內,當確有困難時,未設置在管道井內或與其它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風管道,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h;

2、水平設置的送風管道,當設置在吊頂內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0.5h;當未設置在吊頂內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h。

結論

可以預見金屬管道將會成為首選,依據GB50243規定,鋼板厚度應在1.2mm或1.5mm。

問題的關鍵是有耐火極限要求時,管道材料如何滿足?目前可行的辦法是在設計中註明有耐火要求的部分刷防火塗料,滿足0.5h和1.0h的耐火要求。

四大困惑

1管道與土建風道之間留多大空間?

規範未明確送風管道如何安裝,而風井一般會有兩側甚至三側為現澆混凝土牆,此部分怎麼安裝金屬管道成為問題,鋼板管道先預裝做為管井的支撐模板?管井做承插式?

另外需要幾層做一次承託?目前未有定論。

2住宅地下部分寫什麼功能?

第3.3.4條規定 地下部分為汽車庫或設備用房時,設機械送風的樓梯間,地上地下可共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問題是大部分住宅地下室功能為儲藏間,能不能共用送風系統呢?

目前沒有定論。

3一層門廳部分是否送風?

住宅設計的常規做法是:一層門廳會做成擴大前室,外門為外開且不是防火門,有專家認為首層擴大前室可不設送風。但目前看規範沒有明確可以不送。

4最高位置在哪裡?

最高位置?頂部?非常難以界定,常規做法是在屋面板的梁下皮開口做窗;極端做法是將樑上返在板底做窗;變態做法是在屋頂上開天窗!

這兩條還有一個細節非常噁心,即無論自然通風、機械送風,所有樓梯的地下部分都需在最高位置開窗!!!帶門廳的住宅不容易滿足,似乎如果一層做成架空層就舒服多了。

三大容易混淆的問題

1前室的開窗問題

第3.1.3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電悌前室應採用自然通風系統;當不能設置自然通風系統時,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防煙系統的選擇,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獨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樓梯間可不設置防煙系統;

1)採用全敞開的陽臺或凹廊;

2)設有兩個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且獨立前室兩個外窗面積分別不小於2.0㎡,合用前室兩個外窗面積分別不小於3.0㎡。

第3.2.2前室採用自然通風方式時,獨立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面積不應小於2.0㎡,合用前室、共用前室不應小於3.0㎡。

結論

前一條規定表明的是,如果前室能夠在兩個方向開窗,樓梯間甚至可以是不通風不送風的樓梯。

而後一條表明如果樓梯間和前室均為自然通風,前室的窗戶僅滿足開窗面積即可,不需滿足兩個方向開窗。

2設計風量與計算風量的關係

第3.4.1條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計風量不應小於計算風量的1.2倍。

結論

專家認為此條並不是將計算後的送風管道尺寸加大1.2倍,而是選擇風機時需注意將總送風量乘1.2倍來適配型號。

3當採用剪刀樓梯時

第3.1.3條 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電悌前室應採用自然通風系統;當不能設置自然通風系統時,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第3.1.5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於或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當採用獨立前室且其僅有一個門與走道或房間相通時,可僅在樓悌間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當獨立前室有多個門時,樓梯間、獨立前室應分別獨立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2 當採用合用前室時,樓梯間、合用前室應分別獨立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3 當採用剪刀樓梯時,其兩個樓梯間及其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

結論

單純看3.1.5-3時,容易理解為凡是採用剪刀樓梯時,必須為樓梯間和前室進行機械加壓送風。

而實際上應該先理解規範第3.1.3條:高度小於或等於100m的住宅建築(除三合一前室外),樓梯間,前室等應採用自然通風,不能自然通風時,應採用機械加壓送風。

所以正確理解應為:剪刀梯樓梯間可採用自然通風,合用前室、共用前室也可採用自然通風,但是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俗稱三合一前室)不允許採用自然通風。

自然通風條件不允許時,才應機械加壓送風,需送風的部分要獨立設置送風系統,不能共用送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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