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愛你,就一定會儘可能告訴你,我到底爲什麼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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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歲的時候談戀愛,和男孩子一起吃夜市。

第一次約會,穿了白底碎花裙,出門前細細緻致捯飭了兩個小時,從頭到腳都為了一場浪漫的約會做鋪墊。到地兒了才知道他要帶我去夜市攤兒,滿地油汙,煙霧瀰漫,七零八落的椅凳胡亂散著,睡眼惺忪的男孩子穿著拖鞋,樂呵呵拉我坐下。

席間一直不痛快,胡亂搗了幾筷頭,白裙子被尖叫著亂跑的小孩子踢了一腳泥,鼻子一酸眼淚都要掉下來。

要說平時也不是沒有過和姐妹們穿著睡衣在夜市攤兒上吆五喝六的喝啤酒,偏偏那天就莫名覺得委屈,悶頭吃完,提起包就自顧自的往家走,男孩子從身後追上來,急切詢問原因,我倔的很,拗著脖子不說話。其實我心裡清楚,就是因為他看起來沒有認真準備約會,被重視感寥寥,可我又不願讓自己顯得挑剔,所以不肯開口,越想越委屈。

他最大程度的耐心問我,一遍遍道歉,在濃稠的夜色裡幾乎以一種卑躬屈膝的姿態說好話。

我不是沒談過戀愛,這樣的場景更不是第一次經歷,女生一言不發,男生低聲下氣,情境經典的彷彿電影天生就該這麼演。全天下的女孩子們都是同樣的女主角,享受同樣的劇本和情緒。

我突然覺得羞恥,身體一點點從劇本里抽離,就看到了真實的自己。

習慣於男生單方面的,主動的,迎合的,低下的姿態,陷入自我編織的戀愛常規裡自以為然,“這時候要生氣,不能說話,時間還沒到,他得再道會兒歉,無論如何不能主動開口。”

情緒早已消解,身體還在劇本里僵持。我就站在那裡,突如其來的陷入了困惑。

“我並沒有那麼生氣,那麼我為什麼還要繼續表演我的委屈,揮霍他的歉意。”

我到底在矛盾什麼。

那也是我第一次對於女生在戀愛關係中飾演的角色有了初步的質疑。

我似乎習慣於做一個被保護者,被偏愛者,而從未想過我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平等的,可以被正常交流的個體。

我幾乎是仗著他的緊張和在意,堂而皇之的關閉了自己的溝通渠道。把自己從一個語言沒有障礙的正常人,變成了一個情緒操控的機器。我不願意表達自己的情緒,把表達情緒的義務推給了別人。我就是一個主動放棄溝通主權的,愚蠢的,短視的,殘缺的,虛假的人。我像一個孱弱而嬌氣的動物,大火壓境不肯自救,硬要等人尋著路過來找我。

這個發現讓我驚覺起來,焦慮和不安接踵而來。

我必須跳出劇本,直面自己,掐滅那些表演性的,自我高潮性的,誇大性的情緒。

這只是零星小事,真的大火來了,只有我自己可以救我自己。

他那邊兒還在道歉,我這邊突然開口說對不起。

“我應該主動告訴你我的不滿,我希望你可以像我一樣有所準備,考慮到我的心情帶我去一家有氛圍的餐廳,我不是不喜歡夜市,我只是希望被重視。

我一直不說話,讓你這麼著急,真的對不起。”

男孩子呆了一會兒,說沒關係,他只是沒想那麼多,以後一定會注意。我能道歉他很意外,也很感激我能說出來。

我突然就在十幾歲的當口兒,隱隱約約摸索出了戀愛道理的毛皮。

很多女孩子都是太墨守成規的演員了,長期融入角色,我們習慣做一個被保護的,被拯救的弱者,我們享受弱者的權利,享受男生的卑微,在理性和感性的交界來回踱步,不肯踏出去。

可這樣一點都不酷。我們不想被稱作弱者,卻在弱者的世界自得其樂,我們永遠被動,也就永遠無法自己掌控自己的感情。

我們相愛,不是為了被人照顧,被人偏愛。被人寵到生活不能自理。

我們相愛,是因為我們被對方吸引,我們互相探索,努力融合,互相取暖,互相依偎。

舒婷在致橡樹裡說,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我如果愛你,就一定會盡可能告訴你,我到底為什麼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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