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控股股东与国开行、多家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月18日,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泰能源”,600157)公告,其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国家开放银行以及多家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向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集团意向性授信额度。

公告称,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泰集团”)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根据协议,上述银行同意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向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集团意向性授信额度。上述银行将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为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7月5日,因未能及时向上海清算所支付付息兑付资金,永泰能源债券成为了2018年下半年的第一例违约的债券。

600157:永泰能源关于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9

证券代码:600157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18-121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永泰能源:控股股东与国开行、多家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泰集团”)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为支持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资金需要和转型发展,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上述银行同意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向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集团意向性授信额度。上述银行将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为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公司作为永泰集团主要成员企业,通过与上述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借助各家银行强大的资金、品牌、渠道优势及专业的金融服务,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管理、转型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提升融资效率,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保障资金安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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