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的「毒疫苗」殘害著億萬被拆遷人!

“毒疫苗”蔓延,殘害了山東等地幾十萬的兒童,每一針注射接種不僅僅提供了製造商的利潤,更危害了祖國的“希望”,在此,創為律師只想說:孩子是無辜的。同類而語,殊不知一場不合法不合理的偷偷採取法律空子,騙取被拆遷人陷入不懂法的拆遷套路又能危害多少個被拆遷人無家可歸呢?在此,創為律師想告訴這些違法拆遷方:公民是無辜的。

面臨徵地拆遷,大家極力配合,雖說故土難離,但也都響應著拆遷方的號召,如果拿不到合理的補償款,如果不能迴歸到正常生活,那麼請問被拆遷人為何要配合你拆掉他們的家而流落街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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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的“毒疫苗”殘害著億萬被拆遷人!

徵地拆遷不乏有一些和“毒疫苗”製造商相同心思的人,為了達到快速且低補償的徵地拆遷效果,用了一些形形色色的騙遷手段也是讓人歎為觀止,接下來,創為律師將結合實際維權經驗給大家總結一些被拆遷人容易深陷的拆遷方“套路”:

01

套路一:畏懼拆遷方先入為主

創為律師近期看到網上一個朋友這樣感慨,感同深受,總結出了一個適用於廣大被拆遷人的普遍存在的問題,即“被拆遷人現象”

徵地拆遷的“毒疫苗”殘害著億萬被拆遷人!

當徵地拆遷消息傳出,被拆遷人的反映都是:“XX政府的紅頭文件說了將XX地列入了拆遷範圍……”,取而代之,被拆遷人往往都沒有這樣說:“根據XX條法律或相關法規規定,因為公共利益等需將XX地列入拆遷範圍……”。

這就是大家先入為主的區別性,因為不懂法,所以很少用法律的觀點去審查的看待問題,而且這樣的文件或給被拆遷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拆遷方是政府部門,那說什就是什麼了,還維權?簡直就是天方夜譚啊!

實際上,如果真的遇到了違法徵地拆遷,而且還不打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就被拆遷人就像待宰的羔羊,任憑處置,先入為主的忽視了法律對行政人員的約束性和強制性。

在此創為律師提示大家:“紅頭”文件並非都一定合理合法,在遇到這些“紅頭”文件的時候,要學會在文中尋找法律依據,如若沒有或是與法律規定有出入,那我們是可以提出相應的異議的。

02

套路二:口腹蜜劍,用獎勵壓低拆遷補償款

創為律師在維權過程中,聽到有些被拆遷人反映,拆遷方找到他們說如果現在簽了安置補償協議,可以有幾萬元的高額獎勵費,問自己到底要不要簽字?這個時候你會認為對比其他被拆遷人,拆遷方似乎更偏愛你?

徵地拆遷的“毒疫苗”殘害著億萬被拆遷人!

其實並非如此,創為律師提示大家,這種類似於獎勵費的陷阱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空口無憑,這樣的獎勵並沒有寫入安置補償協議之中,沒有白紙黑字這個承諾就是零。第二種是變相“補貼”,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安置補償協議之中,拆遷方扣下了你十幾萬再以獎勵的形式的補償幾萬,你認為這樣合理麼?

幾乎每個拆遷方都會確定一個期限,如果被拆遷人在期限內搬遷,會得到“不菲”的獎勵,而且在期限內越早拆遷獎勵越高,到後期獎勵很少或是無獎勵。這個時候有些被拆遷人一聽到獎勵就按耐不住馬上籤訂協議,即刻搬遷了,殊不知也許你已經掉入了陷阱。

03

套路三:說你是違建,看你怕不怕!

“你的房屋涉嫌違建,嚴格來說是不予補償的。如果你現在簽訂協議,我們申請一下,能給予一定額度的補償……”

徵地拆遷的“毒疫苗”殘害著億萬被拆遷人!

這種說辭不知道有多少被拆遷人遇到過,創為律師就曾經聽被拆遷人說過,有時候拆遷方將合法房屋定性為違建並不是因為真的屬於違建,而是因為你不懂法,說你是違建你也不知道,說你沒有這個證、沒有那個證,或者因為各種原因,證件被撤銷等等,被拆遷人想想好像說得像那麼回事,既然都是違建了,別到最後沒有補償,所以籤協議了。

創為律師提示大家,違建並非拆遷方說了算,更不能對法律條文斷章取義。其實,由於歷史原因,甚至是行政機關自身的原因,很多建房人都沒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概念。認定“違建”不過是一個逼迫被拆遷人簽訂協議的手段而已。所以,當拆遷單位認定你的房屋是違建的時候,一定要認真判斷是否屬於違建的範疇,從被動轉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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