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人,是被执行人,不是法院,法院是帮您兑现权益的。
2
执行法官手上有很多案件,每个申请人都和您一样着急,都觉得自己的案件最重要。
3
只要法官依法执行,不渎职、不腐败、不消极,不管能否执行到位,您都不应迁怒法院,更不应迁怒承办法官。
4
很多时候,您需要自己反思:执行不到位,自己是否也有责任?为什么轻易相信别人,毫无风险防范意识?
5
解决执行难绝非一蹴而就,但执行力度一定会越来越大,请您相信,被执行人一定会愈加寸步难行。
6
执行法官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如果您找不到执行法官,请多理解,不要埋怨。
7
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属于执行难,于情于法,这个风险都应由您自己承担。
8
法官在执行中固然要发挥主要作用,但毕竟您更熟悉被执行人,所以请您积极配合执行法官。
9
您相信法院,才走上法律救济的途径,请您一如既往的相信下去,不要动辄歪曲事实攻击法院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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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是申请人时,时常痛斥被执行人,埋怨法官力度太小;当有一天您成为被执行人时,请务必支持法院工作,不要成为自己眼中曾经鄙视不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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