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行駛
與人方便,與己方便
是所有人的共識
但是
總有人選擇“損人利己”
即使面對交警蜀黍的疏導
也非要我行我素的“對著幹”
4月11日下午四點左右
會展西路車流很大
高新的蜀黍“奉旨”疏導中ing
結果執勤時發現了它☟
這輛藍色無牌新能源汽車
想要右轉進停車場
可是這位“不走尋常路”司機
鑽空兒在旁邊車道加塞
於是出現了車橫在路中間等待的情況
影響了其他車輛正常通行
蜀黍怎麼能放過這種
既違反法律,又不文明的行為呢
蜀黍上前讓其立刻駛離
駕駛人張某卻以各種理由拒絕離開
像這樣佔路停車不僅妨礙別人的正常行駛也是對自己的安全不負責任我們不能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而去破壞秩序造成別人的不便
老師er們
可長點心吧
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與暢通
蜀黍一直在路上
服從管理
遵守法律
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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