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建筑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建筑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日建管字〔2018〕24号

建筑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16〕21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日政能办〔2017〕1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8〕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建筑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已取得所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净资产达标情况。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考核,净资产以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二)技术负责人达标情况。考核技术负责人及其业绩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三)四类人员(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达标情况。按照《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 226号)文件要求,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

三、核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8月10日前,各建筑业企业对照核查内容,完成自查自

(二)全面普查。8月25日前,市直、区(县)建筑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执业注册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三)重点抽查。对近两年无在建工程、新申请资质、发生股权变更(重组分立、法人变更)、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及不积极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9月5日前,被抽查企业于报送资质核查材料(核查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至市住建局清欠办。市建管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企业材料进行核查。

(四)市级督查。9月30日前,组成督导组,对区(县)主管部门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15家。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留印留痕。

1.各建筑业企业填写《自查表》(见附件),与主管部门检查表和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处罚决定书及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等资料单独立卷,在企业留存,随时备查。

2.全面普查以企业为单位填写建筑业企业《检查表》(见附件),一份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另一份主管部门存档。

(二)查处形成闭环。普查和督查中发现企业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信息不实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予以处罚。整改事项应有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主管部门书面核实情况、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并按照《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管理。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标准的,依法依规予以撤回资质。

(三)结果全面公开。坚持资质动态核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确保市场主体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附件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

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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