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政策性粮食库存“量质”大清查的两个细节

有关政策性粮食库存“量质”大清查的两个细节

7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部分业内人士一度认为《通知》利多国内玉米市场,但从期、现货市场的表现来看,事实似乎并非如此,原因何在?

细节一:国务院启动粮食大清查实属少见

事实上,细心的读者都会注意到,此次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牵动的部门不是国家粮食局(农业农村部下辖),而是国务院。这在粮食库存大检查的历史上实属罕见,也充分证明了目前我国政策性粮食泄库的紧迫性(参见下表)。不久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张务锋所言“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消化玉米、稻谷等政策性粮食库存,使之尽快回归合理水平”如出一辙。

有关政策性粮食库存“量质”大清查的两个细节

细节二:东北大清查时间应该在秋粮上市后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粮食库存大清查的对象是: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数量和质量进行清查。我们观察到,清查时间以2019年3月末(统计结报日)为清查时点,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整改五个阶段。

2018年下半年,在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陕西、甘肃10个省,每省选择2个市(州)先行开展清查试点。注意,这里只是试点,且东北三省一区并未包含在内。

真正的正式清查要等到2019年3月份;

4月底前县级以上政府督导本区域清查;

5月底前省级政府全面普查;

7月底前省级政府向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提交清查结果;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10月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报送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所以,期待大清查带来的粮价大幅上涨over,清查的真正意义在于我国政府泄库的决心。即便贸易战下,国际贸易格局改变,但改变不了“粮食是有生命的”这一事实。按照目前临储玉米库存结构来看,2014年粮源已大部分拍卖(等待出库),政府下一个拍卖的主体是2015年粮源。即便如此,2015年秋季收购的玉米储存至今年限也将近三年。彻底扭转我国粮食库存品质长期低等的被动局面,这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