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执行法官曝光“老赖”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案件聚焦:执行法官曝光“老赖”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2018年7月1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电话里传来急切的声音:“法官,你好,我是上海优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和传播公司)的关某,之前我公司有个拖欠工资的案子在你院,一直没有主动来付钱,现在我要还钱,希望法官尽快将我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因为这个关系,我现在连火车票都买不了了,已经严重影响我生活和工作。”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查阅执行系统信息,核实了关某案件情况,并安排其缴纳了应付欠款,一起涉民生案件随之顺利执结。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彰显威力了,上海静安法院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措施,借助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以来,关某已是又一个迫于执行威慑,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了。

案情回顾

据了解,这是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015年7月14日,申请人肖某在原上海市闸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与被执行单位优和传播公司达成协议,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关某需在调解生效后10天内支付肖某拖欠工资1.1万余元,但关某始终未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逾期,肖某向原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对关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未果,于是又多次上门实地走访,发现优和传播公司实际运营地已人去楼空,致电关某亦是不知去向,更是搬离了之前的住所地。多方打听线索均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同年12月7日,执行法官只能将被执行人关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关某主动来院履行完义务后,向法官表示其后悔不已,“这次给我上了一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不仅让我颜面扫地,还限制了我的出行,让我无法乘坐高铁,极大地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对我今后的个人诚信也是极大的受损。”关某懊恼地说,“早知道我就早点履行义务了,我会以此为戒,不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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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

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法院推进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上海静安法院借助各种媒体平台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示曝光,持续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可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来源|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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