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
自2016年8月10日,《阜阳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阜阳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落实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阜阳市建立了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组织开展了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评估,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和城市发展需求,提出了适时修改总体规划。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使修改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现将《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予以公示,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提出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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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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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修改原则
1
维护总体规划权威,不修改框架性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维护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域城镇人口与涉及城市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各类标准和用地规模,维护总体规划中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城市形态等框架性内容,在相应的规划年限保证城市定位、发展战略、城市绿地不变,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修改后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2
对接空间规划成果,落实空间管控要求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重点是对接阜阳市空间规划成果,落实空间规划中提出的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及空间管制要求,推进“多规合一”。
3
保持用地结构科学合理,优化用地布局
本次修改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进行适当的深化、调整和完善,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现状图
修改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图
二、 修改思路
1、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化和城市生态网络构建的要求,对城市总体规划不适应发展和保护的部分进行适当修改。
2、按照“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的要求,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调整有关用地布局。
3、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安全环保优先要求,对化工产业等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4、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提升城市品质。
三、修改主要内容
1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边界调整
结合正在编制的《阜阳市生态网络规划(2017-2030)》、《西湖新区总体概念规划》,相应增减位于生态网络核心区保护范围内的用地,城市建设用地200平方公里总量保持不变;颍东经济开发区部分用地边界进行微调。
修改后边界、用地对比图
2
涉及用地性质调整
昊源化工、阜阳国际汽配城、原瑶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南植物园、职教园区等部分用地将调整为居住用地、绿地、配套设施用地及商业和文化设施用地。
3
公共服务设施类调整
公共服务设施类用地增加221.9公顷。按地块进行调整,交通用地、特殊用地、公园绿地等相应增加。
4
绿地调整
——公园绿地:公园绿地类调整共涉及39个地块,公园绿地增加60.5公顷。
——道路绿地调整 :道路绿地增加196.2公顷。
修改后道路绿地对比图
修改后公园绿地对比图
5
城区用地的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保持200平方公里不变。
增加绿地: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增加绿地规模;
增加设施类用地:增加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增加用地规模 ;
产业用地:随着昊源化工等企业的退城入园,产业用地基本维持在原有规模。城区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
2030 | 2030 | 增减 | 2030 | 2030 | 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 | R | 居住用地 | 5704 | 5506 | ↓198 | 28.48 | 27.49 | ↓0.99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461 | 1620 | ↑159 | 7.3 | 8.09 | ↑0.79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42 | 117 | ↓25 | 0.71 | 0.58 | ↓0.13 | ||
文化设施用地 | 89 | 87 | ↓2 | 0.44 | 0.43 | ↓0.01 | |||
教育科研用地 | 867 | 1032 | ↑165 | 4.33 | 5.15 | ↑0.82 | |||
体育用地 | 165 | 162 | ↓3 | 0.82 | 0.81 | ↓0.01 | |||
医疗卫生用地 | 181 | 187 | ↑6 | 0.91 | 0.93 | ↑0.02 | |||
社会福利用地 | 16 | 34 | ↑18 | 0.08 | 0.17 | ↑0.09 | |||
宗教用地 | 1 | 1 | / | 0.01 | 0.01 | /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821 | 1748 | ↓73 | 9.09 | 8.73 | ↓0.36 | |
4 | M | 工业用地 | 3374 | 3233 | ↓141 | 16.85 | 16.14 | ↓0.71 | |
5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737 | 662 | ↓75 | 3.68 | 3.31 | ↓0.37 | |
6 | S | 交通设施用地 | 3874 | 3945 | ↑71 | 19.35 | 19.7 | ↑0.35 | |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 3718 | 3777 | ↑59 | 18.57 | 18.86 | ↑0.29 | |||
7 | U | 公共设施用地 | 215 | 239 | ↑24 | 1.07 | 1.19 | ↑0.12 | |
8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840 | 3073 | ↑233 | 14.18 | 15.34 | ↑1.16 | |
其中:公园绿地 | 1875 | 1935 | ↑60 | 9.36 | 9.66 | ↑0.30 | |||
城市建设用地 | 20026 | 20026 | / | 100 | 100 | / |
四、结语
本次修改工作按照 “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的要求编制,贯彻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的战略目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动态维护,对局部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科学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推动城市集约发展,适应阜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总体规划》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26日。为了完善规划的合理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果您对总体规划有好的想法和建议,欢迎联系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期待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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