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总攻」富源:院长给被执行人捎去亲笔信

导读

7月24日,在富源县人民法院,一场旨在向全面解决执行难的“云岭总攻”誓师大会正在举行,来自公、检、法、司的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亲临现场,见证执行。执行干警来到城区中安街道腰站社区,执行一起邻里纠纷,在参与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耐心劝解,法院强制措施的震慑下,这件案件最终执结了。4天后,被执行人史某一家收到了一封来自富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海山的亲笔信,这封信到底写了什么呢?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陈某与史某因住房通道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后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对此次肢体冲突均有过错,对原告方的右肩部、左腰部及手拇指等多处受伤,原告陈某承担40%的责任,被告史某承担60%的责任。遂判决史某赔偿原告陈某医疗费、误工等费用4159.97元,判决生效后,史某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仍拒绝履行。拒绝的理由就是法官裁判不对,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但经法官认真调查,4159.97元的案款,不是没有能力履行而是不想履行。无奈,法官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刚戴上手铐,史某即承诺马上交钱,让法官放了自己。面对此种情况,法官只得再次给予其机会,不一会儿,史某从自家楼上找出了4210元钱,全部履行完毕,法官对其解除拘留措施。

「云岭总攻」富源:院长给被执行人捎去亲笔信

据了解,史某一家抚养着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刚刚被青岛某知名大学录取,一名孩子在湖南攻读研究生,另外一名孩子在云南一所大学上大二。得知此情况后,见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民政、团县委和微信朋友圈等多方筹集,在执行完毕第三天即筹集了2000余元款项,以执行回访的形式,再次走进这个家庭,传递来自社会的关爱。

「云岭总攻」富源:院长给被执行人捎去亲笔信

同时,富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海山了解此情况后,以亲笔信的形式,向三位孩子发出了《致三位孩子的信》。信中,徐院长向三位孩子阐明了法院生效判决与强制执行的关系;阐明了法理、情理以及培育诚实信用社会的重要性;阐释了遵守法院生效判决与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系。

「云岭总攻」富源:院长给被执行人捎去亲笔信

回访过程中,在家的即在湖南攻读研究生的姐姐和刚刚考上大学的弟弟读信后表示,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表示理解,对徐院长的关心、牵挂,对人大代表的帮助表示感谢,并立志不辜负来自各方的关爱,努力学习,争做社会有用之人。

附:信件全文

致三位孩子的信

三位孩子:

你们好!

我不知道你们的名字,但我从照片上看到了你们的样子。如果不是你们母亲涉法院判决的执行,我与你们可能永远不会产生这样的交集。

我从执行法官和参与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处了解到你们家的实际情况,得知你们都是在校的和即将入学的大学生,我为你们感到由衷的高兴。我想,你们的母亲、父亲也会为你们骄傲和自豪。从你们身上,我看到自强不息的精神,看到三颗不向生活艰辛妥协,不向命运低头的高贵的心。

我认为我有责任向你们解释清楚,为什么我们的执行法官要到你们家强制执行?因为你的母亲被法院依法判决承担了法律的责任,也就是那四千余元的赔偿款。之所以要执行,是因为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而责任者就是你们的母亲。所以,执行就是必须的,因为法院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公平正义。

我很欣慰,因为你们三个孩子用实际行动说服了你们的母亲履行了法定义务,避免了母亲被拘留的后果,用此种方式保护母亲,我必须为你们点赞!

我知道,四千元是你们母亲最大的财产之一。你们的家并不富裕,你们的母亲积攒下的这四千余元,也许就是你们开学的学费,母亲的伟大你们大概已切身感受到了。然而,我必须向你们说明,法律必须被遵守,义务必须被履行,这是不可动摇和置疑的,你们母亲和家庭面临的困难,则是可以克服的。

我与你们三位一样,都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见证者和法治后果的承受者。也许有一天,我们当中就会有人用法律的武器,并通过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真诚的请你们理解和支持法院。几位人大代表通过民政为你们争取了一定的物质帮助,也是在向你们传达这样的信息。

最后,引用西方哲人的话:“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向你们传达:孩子需要母亲,国家需要法治,社会需要法律,公民需要法院。由衷希望我们的执行能让你们更加相信法律,相信法治,相信这个国家,相信中国共产党!

谨此致以最真诚的问候,祝愿你们学业有成,全家幸福安康。

富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海山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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