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周兵立即履行执行令(C级),请看到的群众积极向法院举报他的财产线索和具体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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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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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周兵,男,1993年1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30127****。

1.住所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碗厂乡长岩村民委员会杨家岩村民小组36号。

2.立案时间:2017年12月11日

3.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9153号

4.执行依据:(2017)粤0605民初19313号

5.案情简介:

2017年3月15日,被告周兵通过网络贷款相关网页渠道向原告申请贷款8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采取固定利率,年利率为6.12%,结息日为每月14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沥支行依约于2017年3月15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指定的账户发放贷款8万元。上述贷款发放后,经原告贷后检查发现,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依时履行还款义务,已逾时四期未能清偿。原告有理由相信其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已严重受损,构成根本违约。致原告于2017年12月11日向本院提起本案诉讼。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计至2018年1月19日,利息2642.37元、复利58.07元;从2018年1月20日起以本金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8%计算罚息,以应付未付利息2642.3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8%计算复利,均计至欠款全部清偿日止)予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沥支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7.履行情况:截至本信息在《今日头条》发布之日仍未履行。

8.失信行为责任警示:按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对涉案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进行披露,经查实确为不主动申报财产、有财产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将采取司法惩戒措施追究法律责任。司法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

9.执行风险警示:南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强制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债务偿还能力。此外,部分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然存在执行无果的,属于执行不能,我们呼吁被执行人讲究诚信,积极履行债务,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客观现实。

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757-81852666

承办人电话:0757-8185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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