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方近三年查处虚假诉讼案610件 135人被追刑责

想凭一张假借条或其他虚假证据到法院起诉讨债,类似的虚假诉讼行为在浙江已经寸步难行。记者昨日从浙江省检察院了解到,2016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拉起“严查虚假诉讼”警戒线,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破产清算、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高发区”,共查办虚假诉讼案件610件,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错误裁判328件,135名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强有力的检察监督维护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个案深挖,精细化办理,注重审查相关证据和线索。”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糜方强表示,浙江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查询、调取、复印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案外人以及委托鉴定等法律赋予的调查手段,充分行使调查职能,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长兴县检察院在办理刘某等14人追索劳动报酬虚假诉讼案时,注意到作为原告的普通劳动者除了提供欠条外,还向法院提交了职工花名册及考勤表、工资表,强大的举证能力有违一般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规律。经多方核实,完成印章鉴定、社保查询、企业增值税缴纳情况查询等系列工作,通过一系列证据证实了刘某等人虚假诉讼的事实并最终立案查处。

为防止虚假诉讼案件蒙混过关,浙江各级检察官还积极开展旧案“回头看”、检察建议“再清理”等活动,在如山的案卷中深挖虚假诉讼线索。

2015年底,淳安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发现“讨债者”强迫债务人写了一张借条,而这张借条中的债权人并不是原来的债权人,而是这名“讨债者”。发现这张虚拟债务的借条后,淳安县检察院立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但当时由于该案已经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未能启动再审。后经进一步阅卷并调查核实后,杭州市检察院认定该案债权债务不真实,确系虚假诉讼,并依法提出抗诉。目前,经杭州市中院裁定再审,原判决得以撤销,原债务人也终于洗脱了这笔凭空捏造的虚假债务。

“光靠检察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一股合力,才能发挥更大的威慑力,多赢是我们的终极目标。”糜方强介绍,近年来,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积极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协同作战,营造了良好的监督氛围。杭州市、杭州市余杭区、安吉县、岱山县等检察院还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建立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通过优势互补,形成打击合力。

2017年3月,省检察院再出“利剑”,与省高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虚假诉讼的概念、防范的重点领域、责任追究和建立协作机制等内容,从省级层面推动形成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合力,推动惩防虚假诉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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