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買雞腿爲5毛錢討價還價,打傷攤主反賠4500元

近日在大廠一家菜市場,因為 5 毛錢,顧客岑某打了攤主一拳就跑,結果將攤主右眼瞼打傷,最終賠了攤主 4500 元。

南京一男子買雞腿為5毛錢討價還價,打傷攤主反賠4500元

事情發生在 7 月 12 日下午 5 點左右,當時岑某來到菜場買雞腿,挑選好一根雞腿後,他交給攤主顧某稱重,結賬時岑某覺得價格不對,因為顧某之前說好是 7 塊錢,可結賬時成了 7 塊 5。對此,顧某說:" 一開始你問價格的時候,我就跟你說是 7 塊 5,沒說是 7 塊錢。" 雙方為此爭執起來。這時顧某的攤位來了另一名顧客,顧某便招呼起來,岑某見顧某不理自己,衝上去就打了顧某一拳,打完後立刻就跑。顧某被打後,右眼下方出血,附近攤主見岑某打了人就跑,趕緊上前抓住岑某,並撥打了 110 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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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廠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先將受傷的顧某送到醫院治療,隨後將岑某帶回派出所瞭解情況,顧某處理好傷口後也來到派出所。經醫生診斷,顧某的右下眼瞼挫裂傷。在調解之初,岑某承認自己打人是不對的,並同意賠償顧某的損失。

南京一男子買雞腿為5毛錢討價還價,打傷攤主反賠4500元

顧某提出要岑某賠償自己受傷期間的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複查費用共計 1 萬元,但岑某不同意,只願意賠償醫藥費 2000 元。第一次調解,因無法達成一致,雙方約定 7 月 18 日再次到西廠門派出所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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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8 日,西廠門派出所調解員再次約見雙方進行調解,最終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共識。岑某向顧某賠禮道歉,並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共計 4500 元,一場因 5 毛錢產生的糾紛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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