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這些情況,快找派出所出證明吧!

據云南網報道,近日,當地警方霸氣 " 懟 "了某校的開具 " 我與我家親屬之間關係 " 的奇葩證明的要求!

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這些情況,快找派出所出證明吧!

又是一則讓人大快人心的消息!

其實,從2016 年 9 月 1 日起,凡是戶口簿及身份證能證明公民信息的,不能再開具相關證明。

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這些情況,快找派出所出證明吧!

“”

“證明我爸是我爸”不是簡單的事

可是,在現實生活中,“證明我爸是我爸”並不是憑一個戶口本就能簡單解決的,還會有各種意外狀況,讓你無所適從。

遇到以下這些情況,不要猶豫,找派出所的警察蜀黍出證明吧!

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這些情況,快找派出所出證明吧!

(1)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

公民更正或者變更姓名、性別、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等5項戶口登記項目內容,或者因戶口遷移,憑居民戶口簿無法證明的事項,需要開具相應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查閱戶籍檔案並出具。

(2)註銷戶口證明

公民因死亡、服現役、加入外國國籍、出國(境)定居、被判處徒刑註銷戶口,或者因重複(虛假)戶口被註銷,需要開具註銷戶口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出具。

(3)親屬關係證明

曾經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係,歷史戶籍檔案等能夠反映,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實後應當出具。

(4)被拐兒童身份證明

經公安部門辦案單位調查核實兒童為拐賣受害人,辦理戶口登記,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核實後出具。

(5)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

公安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受理的撿拾棄嬰(兒童)情況,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核實後出具。

(6)非正常死亡證明

公安部門依法處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經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的除外),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依據相關公安部門調查和檢驗鑑定結果出具。

(7)臨時身份證明

對急需登機、乘火車、長途汽車、船舶、住旅館、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因丟失、被盜或者忘記攜帶等原因無法出示法定身份證件的人員,機場、火車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館、考場轄區公安派出所通過查詢全國人口信息系統核准人員身份後辦理並註明有效期限,用於臨時搭乘飛機、火車、長途汽車、船舶和入住旅館、參加考試。

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這些情況,快找派出所出證明吧!

公民在辦理婚姻登記時,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戶口簿的,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著便民利民、優化服務的原則,在核實相關信息後辦理並註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8)無犯罪記錄證明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公安派出所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於升學、服現役、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辦理。公民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可以申請查詢本人有無犯罪記錄。

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這些情況,快找派出所出證明吧!

(9)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的其他情形。

*資料整合來源:雲南網、警界、人民日報、網絡等。

*編輯及整理:小丸子幫幫忙——資深親子、育兒、辦事攻略顧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