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哭了!古代這些奇葩的苛捐雜稅,居然連剩女也不放過!

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時期,稅收一直是各朝各代的經濟命脈,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在現代中國已經免除了的農業稅,這個農業稅一開始是直接徵收糧食,一直隨著時間的推移,到了明朝時期才實行了貨幣化納稅。

除了朝廷徵收的正稅以外,也會出現一些其他的稅項,通常稅項的多少和國家的整體實力成反比。例如個別貪官汙吏巧立名目設置各種苛捐雜稅,搜刮明脂民膏中飽私囊,只顧自己利益完全不顧百姓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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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下,中國歷史上一些比較奇葩的苛捐雜稅:

1、 飲水稅

周厲王姬胡是古代西周的第十位君主,為人不僅暴虐成性、奢侈專橫,而且貪圖財利。周厲王登基之後為了斂財以供自己享樂,花盡心思巧立各種賦稅,只為了榨取百姓手中的財務,其中就有一項奇葩的賦稅:下令所有平民百姓喝水也必須交稅,如果不交稅,就不讓人喝水,這簡直就是赤裸裸的要老百姓的命了。

周厲王的殘暴統治,終於激怒了百姓,各地的百姓不約而同的反叛周厲王,周厲王慌亂之中逃出來皇城,後來一直也不敢回到自己的都城內,剋死在了異鄉。

2、 剩女稅

前面的喝水歲,是統治者為了汲取錢財巧立的名目,而說起剩女稅雖然也十分奇葩,但確實一項為社會進步而設立的賦稅,這項稅目是是漢朝立國之處設立的,因為剛經歷過過秦末的動盪年代,社會生產力嚴重不足,這個時候漢朝為了恢復社會生產力,於是鼓勵生育人口,於是頒佈了這項“剩女稅”。

據《漢書·惠帝紀》記載:漢惠帝劉盈下發詔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而這句話的意思是,年齡在十五歲至三十歲之間的適婚女子,如果不嫁人的話,就要繳納罰款,罰款的數目是五人份的正稅。

在這項詔令的推動下,漢初的人口得到了快速的提高,勞動力的提升也推動了經濟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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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穿鞋捐、赤腳捐。

在清朝的時候,有個貪官為了搜刮錢財,想盡了各種辦法,最終把主意打到了進城做生意的人身上,而這時候的老百姓們平常穿的最多的是草鞋,於是這個貪官就想出了一個辦法:規定所有穿著草鞋進城做生意的人,必須捐錢才能進城。

也真難為他能想出這麼“奇葩”的規定了,而部分百姓靈機一動想出了辦法,你既然收穿鞋捐,那我進城的時候不穿鞋總可以了吧?事實證明貪官汙吏是沒有廉恥之心的,很快新的規定出來了:光著腳進城也要捐錢,不捐的話同樣不得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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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打門捐

以上幾種奇葩的苛捐雜稅,和這個打門捐比起來,還至少是有一塊遮羞布了。這個所謂的打門捐厚顏無恥到了什麼地步呢?直接排人的去平民百姓家裡,到了以後直接破門而入,伸手便管百姓要錢,也不管百姓家裡情況,要是你不捐錢,那麼一頓暴打是少不了的了,這個叫做打門捐。

5、曬太陽稅

在民國時期的山西,有一個軍閥十分貪財,每日為了錢財讓手下的軍官們想盡辦法為他搞錢,手底下的軍官們也只得聽命,挖空心思的想盡辦法為他搜刮百姓錢財。

有一次他手下的一名軍官在街上閒逛時,正想著怎麼為軍閥搞錢交差時,看到了一群百姓在曬太陽,於是靈機一動帶人走上前去,掏出槍指著這群百姓說:“沒有我們的允許,你們怎麼可以曬太陽?今天我們要徵收曬太陽稅,交了錢你們才可以曬。”,窮苦百姓們怎麼敢和這些軍閥對抗,無奈之下也只得交了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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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這大部分的奇葩苛捐雜稅,都是執政者壓榨百姓的工具,只為了滿足統治者的一己之私。而生活在現在的我們無疑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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