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知识窗

管理局改革的组织架构

原农垦管理局党委更名为农垦分公司(管理局)党委。农垦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北安、九三、齐齐哈尔、绥化八个管理局改制为农垦分公司。科学设置农垦分公司职能部门,本着精简效能原则,分公司原则上设立综合办公室、监察部(与纪委合署办公)、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生产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合规风控部、审计部、社会事务部等职能部门。明确农垦分公司社会事务部职责,分公司设立社会事务部,通过政府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直接承担和指导辖区内农(牧)场的承担办社会职能。分公司社会事务部在分公司(管理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集团总公司社会事务部业务指导。妥善解决其机构编制、所需经费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职能履行到位。分公司社会事务部是辖区内办社会职能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向农(牧)场派驻社会事务部。因地制宜设置分公司所在地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机构。开展管委会改革试点的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行政职能属地移交及办社会职能改革,对暂不能移交的办社会职能进行整合,纳入社会事务部统一管理。分公司社会事务部的财政预算报集团总公司审定后实施。农垦哈尔滨管理局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摘自《黑龙江农垦管理局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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