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兰案被忽略的第三种可能

汤兰兰案被忽略的第三种可能

当前围绕汤兰兰案所产生的舆论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是该案已铁定如山,性侵事实肯定存在,出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考虑,如今不宜再去寻找汤兰兰核实以给当事人正常生活造成困扰。第二个方向是,案件经过矛盾之处甚多,多人以零口供入罪,证据链不完整,且有诸如造假的孕检单及汤兰兰敲诈钱财的电话录音等证据,司法机关应该重审此案,还原事实真相。

其实从现实角度来说,这个案件很有可能成为21世纪的一桩舆论悬案,除非以汤兰兰为代表一方的甲方当事人或以万秀玲为代表一方的乙方当事人中有人良心发现出来说实话,否则案件真相有可能会被深埋,永远无法被世人知晓。其实随着岁月的磨砺和环境更迭的变化,有些当初认定的事实严重变形乃至消失于无形,也是可以预料的。这也就是说,当初的真的变成假的,假的已经变成真的,这都是有可能出现的事情。

好奇而追求真相的人们,我们可以为汤兰兰案设定三个虚拟真相,来还原一下最有可能的真相是什么。这个案子,从演绎法的角度:1、汤兰兰确实受到侵犯了,法律判决有小偏差但基本公正。2、汤兰兰根本没有受到任何侵犯,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冤案。3、汤兰兰确实受到侵犯,但涉案人范围没有那么大,一些人是罪有应得,一些人被冤枉了。这三个虚拟真相,从目前看只有第一种是得到法律保障的,其他两种只是猜测,但由于很多人对第一种真相持有强烈的怀疑态度,因此需要将其与另外两种真相共同作为虚拟真相处置。

从判决和履行结果来看,第一种真相之所以受到那么多人质疑,在于存在诸多矛盾之处。如案件中那根并不存在的白色柱子、建成时间晚于汤兰兰口供的大炕、购买时间晚于汤兰兰口供的VCD、2008年的真假B超单,汤兰兰本人所打的敲诈电话录音等。这些矛盾之处,从未成年人提供口供的角度来说,与汤兰兰本身是否受到性侵未必有直接关系,或者说并不能有效推翻汤兰兰遭受性侵这一事实,但这么大的案子出现这么多的疏漏,应该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疏失乃至于玩忽职守的责任。这个案件的结果有可能是公正的,但程序肯定存在不公正之处,这是很多人对此不服的原因所在。

第二种虚拟真相,如果所有涉案人员全部无罪,是被冤枉的,那就复杂了,这会是一个新时代的小白菜案件,这里面有人死去,有人坐牢,还有些人被超期关押最后无果而终,从一个人的诬告环环相扣发展到一个群体的利益勾结,乃至于越滚越大而无法翻案。从这个逻辑演绎出去可以看到,干爹干妈从后策划,汤兰兰诬告,公安机关抓人,嫌疑人死在看守所无法收场,各方罔顾证据链不全的事实而合力将其办成铁案。这可能是很多媒体最为感兴趣的一个方向,但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并不大。时间如此之长,牵涉人员如此众多,影响如此之广的案件,用屈打成招和伪造证据的方式定案,在现代社会实无可能。

第三种虚拟真相,汤兰兰确实受到性侵,但并没有她所指认的那么多人,牵涉范围没那么广。对无罪论者来说,此案最令人不解的一点是,汤兰兰为什么会将如此严重的罪行强加到那么多亲友身上?说汤兰兰小不知道后果如何也说不过去,在电话录音中汤兰兰的语态显然是深知自己的供述可以把人送进去,她应该是对这一罪行的后果有所了解的。一万元的开价对一个来自不富裕地区的十几岁的小女孩来说,如果是她自己想出来的,也挺让人意外。也许她背后有人,她的干爹干妈是最大嫌疑人。但是,在更多的事实被探究出来之前,这仍不影响她受到性侵这一事实的定性。

促使汤兰兰对自己的亲友毫无怜悯之心,痛下杀手的原因中,存在这样几种可能:1、她在龙山村确实遭到性侵。2、她在龙镇遭受的性侵,经人教唆嫁祸于老家亲友。3、她不想再回到龙山村,有人为其承诺了未来前程。4、亲友前来接她威胁要把她关回去永远不让出来,使她心生畏惧。上述几种原因,不排除可以是同时存在的,彼此之间并不孤立。小孩头脑中认定的谁好谁不好,也许只是基于谁对自己温言软语,谁对自己打骂相加,某种程度上未成年少年儿童的人伦观念并未发展成熟,也就是说的还未完全懂事。但要让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凭空去诬陷那么多自己的至亲,还是令人难以相信这一事实。

最合理的解释是,其至亲中确实有人对她实施了性侵行为,但并非像她所描述的那样有那么多人,因为此案很多证据对不上,多人是零口供判决,有人被冤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据此,又可以得出几点心证:1、汤兰兰在村子里确实受到了性侵,人数多到她自己也想不起来了,所以出现供词前后矛盾的情况。也就是说,很可能有不少人漏网了。2、仅有两到三个关键人物对其实施了性侵,很多人知情但并不管,于是汤兰兰将这些性侵过自己和看到没管的,甚至那些没看到却知道的人,都一网打尽送进了监狱。3、汤兰兰被性侵的地点发生在龙镇,也就是其寄宿的干爹干妈家里,这或许是一种单独存在的可能,但这一可能并不影响与前两种可能同时发生。

汤兰兰怀孕的B超单真假难辨,但对她体检后的结果是确定的,黑龙江司法鉴定中心的医学鉴定中证实,汤兰兰有过刮宫、流产、生产、上环、取环等宫腔手术操作史,这到底是谁干的,当年的案件侦查很可能也没搞清楚,谁带她做的,什么时候做的,这些目前都是一笔糊涂账。首先,不管她愿不愿意,汤兰兰当年都遭受到了性侵,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都谁性侵了她,是不是有她所指认的那么多人,则是大有疑问的。在这种未成年人性侵案中,就连汤兰兰的干爹干妈也无法洗脱嫌疑,其实汤兰兰的干爹干妈是个很合适的侦查方向,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

如果说汤兰兰案是一起融合了性侵、诬告、教唆、伪证等诸多犯罪元素的案件,会不会觉得太过戏剧性了一些,很不幸的是,这可能是最接近真相的答案。可以大胆假设一下事情的有可能经过:汤兰兰在村中确实有被人性侵过,最大嫌疑人可能就是他的父亲汤继海,汤兰兰也许还对万秀玲说了这件事,但未获理睬,而一些亲戚对此事的心照不宣,使得她心中埋下了某颗种子。大一点后汤兰兰去龙镇念书时结识了干爹干妈,这是汤兰兰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她对某些事物有了新的看法,也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一些规划和向往,这些影响主要是由其干爹干妈所带来的。

综上所述,有一些已知的事实可以得到确认,首先汤兰兰在14岁的年纪肯定是遭到性侵了,至于具体都有谁,怎么个经过,则很难查清。目前司法调查只能去排除被判刑的这些人里面谁是被冤枉的,一些先前采集的站不住脚的证据,如采自看守所室友的供词,应予推翻。没有切实可靠证据的被判刑人,应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予以妥当处置。也就是说,不要指望找到汤兰兰获得口供了,司法调查应着力于证据的搜集,用证据来做出最终的判断。

对于本案的终极真相的探寻,其实可以休矣,法律在对真相的探究上不存在无限边界,在这个问题上人类不要和自己较劲。把汤兰兰找回来的话,如汤兰兰身为未成年人确实涉嫌诬告,但同时又确实遭受到性侵,司法体系该如何处置呢?追求真相的过程中,却罔顾了当事人的一些个人权益,用平白践踏一部分人权利的方式来为维护另一部分人的权利,这也并非法律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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