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蘭蘭案被忽略的第三種可能

湯蘭蘭案被忽略的第三種可能

當前圍繞湯蘭蘭案所產生的輿論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向。一是該案已鐵定如山,性侵事實肯定存在,出於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考慮,如今不宜再去尋找湯蘭蘭核實以給當事人正常生活造成困擾。第二個方向是,案件經過矛盾之處甚多,多人以零口供入罪,證據鏈不完整,且有諸如造假的孕檢單及湯蘭蘭敲詐錢財的電話錄音等證據,司法機關應該重審此案,還原事實真相。

其實從現實角度來說,這個案件很有可能成為21世紀的一樁輿論懸案,除非以湯蘭蘭為代表一方的甲方當事人或以萬秀玲為代表一方的乙方當事人中有人良心發現出來說實話,否則案件真相有可能會被深埋,永遠無法被世人知曉。其實隨著歲月的磨礪和環境更迭的變化,有些當初認定的事實嚴重變形乃至消失於無形,也是可以預料的。這也就是說,當初的真的變成假的,假的已經變成真的,這都是有可能出現的事情。

好奇而追求真相的人們,我們可以為湯蘭蘭案設定三個虛擬真相,來還原一下最有可能的真相是什麼。這個案子,從演繹法的角度:1、湯蘭蘭確實受到侵犯了,法律判決有小偏差但基本公正。2、湯蘭蘭根本沒有受到任何侵犯,這是一起徹頭徹尾的冤案。3、湯蘭蘭確實受到侵犯,但涉案人範圍沒有那麼大,一些人是罪有應得,一些人被冤枉了。這三個虛擬真相,從目前看只有第一種是得到法律保障的,其他兩種只是猜測,但由於很多人對第一種真相持有強烈的懷疑態度,因此需要將其與另外兩種真相共同作為虛擬真相處置。

從判決和履行結果來看,第一種真相之所以受到那麼多人質疑,在於存在諸多矛盾之處。如案件中那根並不存在的白色柱子、建成時間晚於湯蘭蘭口供的大炕、購買時間晚於湯蘭蘭口供的VCD、2008年的真假B超單,湯蘭蘭本人所打的敲詐電話錄音等。這些矛盾之處,從未成年人提供口供的角度來說,與湯蘭蘭本身是否受到性侵未必有直接關係,或者說並不能有效推翻湯蘭蘭遭受性侵這一事實,但這麼大的案子出現這麼多的疏漏,應該追究當年辦案人員的疏失乃至於翫忽職守的責任。這個案件的結果有可能是公正的,但程序肯定存在不公正之處,這是很多人對此不服的原因所在。

第二種虛擬真相,如果所有涉案人員全部無罪,是被冤枉的,那就複雜了,這會是一個新時代的小白菜案件,這裡面有人死去,有人坐牢,還有些人被超期關押最後無果而終,從一個人的誣告環環相扣發展到一個群體的利益勾結,乃至於越滾越大而無法翻案。從這個邏輯演繹出去可以看到,乾爹乾媽從後策劃,湯蘭蘭誣告,公安機關抓人,嫌疑人死在看守所無法收場,各方罔顧證據鏈不全的事實而合力將其辦成鐵案。這可能是很多媒體最為感興趣的一個方向,但遺憾的是這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並不大。時間如此之長,牽涉人員如此眾多,影響如此之廣的案件,用屈打成招和偽造證據的方式定案,在現代社會實無可能。

第三種虛擬真相,湯蘭蘭確實受到性侵,但並沒有她所指認的那麼多人,牽涉範圍沒那麼廣。對無罪論者來說,此案最令人不解的一點是,湯蘭蘭為什麼會將如此嚴重的罪行強加到那麼多親友身上?說湯蘭蘭小不知道後果如何也說不過去,在電話錄音中湯蘭蘭的語態顯然是深知自己的供述可以把人送進去,她應該是對這一罪行的後果有所瞭解的。一萬元的開價對一個來自不富裕地區的十幾歲的小女孩來說,如果是她自己想出來的,也挺讓人意外。也許她背後有人,她的乾爹乾媽是最大嫌疑人。但是,在更多的事實被探究出來之前,這仍不影響她受到性侵這一事實的定性。

促使湯蘭蘭對自己的親友毫無憐憫之心,痛下殺手的原因中,存在這樣幾種可能:1、她在龍山村確實遭到性侵。2、她在龍鎮遭受的性侵,經人教唆嫁禍於老家親友。3、她不想再回到龍山村,有人為其承諾了未來前程。4、親友前來接她威脅要把她關回去永遠不讓出來,使她心生畏懼。上述幾種原因,不排除可以是同時存在的,彼此之間並不孤立。小孩頭腦中認定的誰好誰不好,也許只是基於誰對自己溫言軟語,誰對自己打罵相加,某種程度上未成年少年兒童的人倫觀念並未發展成熟,也就是說的還未完全懂事。但要讓一個十幾歲的小孩憑空去誣陷那麼多自己的至親,還是令人難以相信這一事實。

最合理的解釋是,其至親中確實有人對她實施了性侵行為,但並非像她所描述的那樣有那麼多人,因為此案很多證據對不上,多人是零口供判決,有人被冤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據此,又可以得出幾點心證:1、湯蘭蘭在村子裡確實受到了性侵,人數多到她自己也想不起來了,所以出現供詞前後矛盾的情況。也就是說,很可能有不少人漏網了。2、僅有兩到三個關鍵人物對其實施了性侵,很多人知情但並不管,於是湯蘭蘭將這些性侵過自己和看到沒管的,甚至那些沒看到卻知道的人,都一網打盡送進了監獄。3、湯蘭蘭被性侵的地點發生在龍鎮,也就是其寄宿的乾爹乾媽家裡,這或許是一種單獨存在的可能,但這一可能並不影響與前兩種可能同時發生。

湯蘭蘭懷孕的B超單真假難辨,但對她體檢後的結果是確定的,黑龍江司法鑑定中心的醫學鑑定中證實,湯蘭蘭有過刮宮、流產、生產、上環、取環等宮腔手術操作史,這到底是誰幹的,當年的案件偵查很可能也沒搞清楚,誰帶她做的,什麼時候做的,這些目前都是一筆糊塗賬。首先,不管她願不願意,湯蘭蘭當年都遭受到了性侵,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都誰性侵了她,是不是有她所指認的那麼多人,則是大有疑問的。在這種未成年人性侵案中,就連湯蘭蘭的乾爹乾媽也無法洗脫嫌疑,其實湯蘭蘭的乾爹乾媽是個很合適的偵查方向,這一點是值得注意的。

如果說湯蘭蘭案是一起融合了性侵、誣告、教唆、偽證等諸多犯罪元素的案件,會不會覺得太過戲劇性了一些,很不幸的是,這可能是最接近真相的答案。可以大膽假設一下事情的有可能經過:湯蘭蘭在村中確實有被人性侵過,最大嫌疑人可能就是他的父親湯繼海,湯蘭蘭也許還對萬秀玲說了這件事,但未獲理睬,而一些親戚對此事的心照不宣,使得她心中埋下了某顆種子。大一點後湯蘭蘭去龍鎮唸書時結識了乾爹乾媽,這是湯蘭蘭人生中的一個轉折點,她對某些事物有了新的看法,也對自己的未來有了一些規劃和嚮往,這些影響主要是由其乾爹乾媽所帶來的。

綜上所述,有一些已知的事實可以得到確認,首先湯蘭蘭在14歲的年紀肯定是遭到性侵了,至於具體都有誰,怎麼個經過,則很難查清。目前司法調查只能去排除被判刑的這些人裡面誰是被冤枉的,一些先前採集的站不住腳的證據,如採自看守所室友的供詞,應予推翻。沒有切實可靠證據的被判刑人,應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予以妥當處置。也就是說,不要指望找到湯蘭蘭獲得口供了,司法調查應著力於證據的蒐集,用證據來做出最終的判斷。

對於本案的終極真相的探尋,其實可以休矣,法律在對真相的探究上不存在無限邊界,在這個問題上人類不要和自己較勁。把湯蘭蘭找回來的話,如湯蘭蘭身為未成年人確實涉嫌誣告,但同時又確實遭受到性侵,司法體系該如何處置呢?追求真相的過程中,卻罔顧了當事人的一些個人權益,用平白踐踏一部分人權利的方式來為維護另一部分人的權利,這也並非法律應有之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