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

长汀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

导 语:在村级巡查中,长汀县坚持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关注民生领域问题、扶贫领域问题以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涉及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2017年,长汀县纪委监委在对大同镇黄麻畲村巡查期间,发现一起侵吞造福工程款的违纪案件。

长汀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

2017年,长汀县纪委监委在对大同镇黄麻畲村巡查期间,发现2010年-2013年期间,该村造福工程理事会会长孔某、出纳谢某、会计伍某、成员袁某等4人,伙同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郑某、村主任吴某,利用管理村民集资款的职务便利,以虚增挖土方工程款、运砂石款等方式,多次从理事会帐务上套取资金10余万元用于私分。

长汀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

2017年6月,长汀县大同镇纪委对孔某、郑某、伍某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并将孔某等6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长汀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

【长汀县大同镇纪委书记 刘 丹:扶贫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任何人都不能碰。对一些利用手中权力截留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资金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作为纪委,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牢牢扛起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的政治责任,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以严明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长汀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

(黄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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