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多举措做好 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对集体所有资产、资源、资金、债权债务等进行清查登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制定章程、建立组织等工作,建立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现形式。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探索研究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的具体办法,建立有效维护集体成员权益的治理机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通过政府支持、企业合作、农民参与的方式,创新集体经济的发展途径,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做为财政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的承担主体,申报实施各类产业项目,自主生产经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将国家投入的专项资金参股到各类市场主体,持股经营参与分红;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组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合股,统一规划产业、共同发展经济。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体。建立“集体引领、主体联合、农户抱团”的产业组织形式,打破集体区域界限,结成产业联盟。在统一组织、统一协调下,以其自有资产资源或国家财政项目资金的全部或部分,通过股份合作组建经济联合体,把分散的资金和资源整合聚拢,立足“大产业、多领域”,借助“千企帮千村”“苏陕协作”等优势,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实施规模化产业项目,打造现代产业园区、创立产业品牌、拓展产业链,真正实现联产联业、抱团发展,推动集体经济跨越式发展。建立集体经济带动型脱贫长效机制。推行“党支部+集体经济+X+贫困户”、集体扶贫产业项目“量化收益分配权”和设置集体扶贫优先股的脱贫模式,建立贫困户成员股权分红、产业项目收益分红和扶贫优先股分红“三重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集体经济脱贫带动作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管和会计代理制度,整合镇(办)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和三资管理中心,统设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心”。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全部纳入镇(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实行财务报账制。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继续完善县镇村三级综合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办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新动能。培育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通过开办农民夜校、职业农民培训、农村经营人才大讲堂等多种有效方式,对农村集体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为农村集体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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