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專項巡察已啓動!怎麼「巡」?察「什麼」?

「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已启动!怎么“巡”?察“什么”?

2018年7月3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區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項巡察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7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召開掃黑除惡專項巡察工作部署動員會。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各巡察組已陸續奔赴盟市開展工作。

這標誌著,內蒙公安廳掃黑除惡專項巡察工作已經迅速全面啟動。

本次專項巡察的任務目標是什麼?重點內容有哪些?持續多長時間?下面跟隨小編看一看——

(結尾處有重要提醒,千萬別錯過!!!)

總體要求是這樣的:

重點巡察公安廳黨委、掃黑辦和相關工作調度會各項部署要求落實情況,發現涉黑涉惡案件線索,倒查線索摸排核查過程,發現涉黑涉惡案件背後的“保護傘”。

工作原則把握五個堅持:

●堅持依法依規、紀律嚴明,敢於動真碰硬,嚴肅巡察監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瞭解掌握涉黑涉惡線索摸排核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創新方式方法,用好用足巡察手段,緊盯“保護傘”問題;

●堅持群眾路線、發揚民主,充分運用傳統和現代宣傳手段,發動群眾爭取信任和支持;

●堅持團結協作,形成合力,既要獨立工作、排除干擾,也要協同運作、攥指成拳。

巡察內容有六個方面:

1

組織領導是否強化。

●是否形成公檢法等機關協同配合、合力掃除黑惡勢力的工作機制。

●是否按照公安廳統一部署,抽調精幹警力充實公安機關“掃黑辦”並實體化運作;原打黑專項編制歸隊工作情況。

●是否成立屬地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立實戰化專班,主要領導是否擔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

●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是否明確。

●是否設立了專項工作經費及專案經費保障情況。

2

動員部署是否到位。

●是否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是否形成高效及時的調度和通報機制。

●是否能積極調用各職能部門開展信息研判工作。

●貫徹落實《楊偉東副主席致各盟市公安局長的一封信》工作情況。

3

宣傳發動是否深入。

●是否聯合宣傳部門協調和邀請主流媒體記者和刊物負責人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進行宣傳報道。

●是否向社會公佈當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舉報電話或開通舉報郵箱,是否在微信公眾號上開設相關宣傳舉報工作專欄。

●是否在主要街道、社區、行業場所等地張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條幅、公告等。

●公安機關是否組織民警深入街頭廣場實地宣講宣傳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相關工作併為群眾答疑解惑。

●是否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對有效線索舉報人獎勵是否到位。

4

線索排查是否縝密。

●重點圍繞15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開展集中排查、滾動排查、重點排查等工作情況。

●通過舉報電話、信箱、網站,及時接受群眾舉報,對媒體報道、網絡輿情和信訪投訴中發現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登記和摸排情況是否到位。

●派出所是否對轄區內娛樂場所、建築行業、倉儲物流、採砂採礦、批發市場、旅遊景區、醫療機構等容易滋生黑惡勢力的重點領域開展常態化滾動摸排工作;錄入“掃黑除惡工作平臺”線索有多少。

●對涉黑涉惡前科劣跡人員、結夥犯罪人員和實施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重點人員管控工作是否到位。

●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錄入“掃黑除惡工作平臺”情況。

●對上級公安機關下達工作指令及部署核查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下級公安機關是否核查清楚並及時反饋。

●是否對15類黑惡勢力所涉及的案件堅持依法辦案、堅持法定標準,做到實體與程序公正。

●是否嚴格落實核查結果“三長負責制”,對每一條線索是否做出“三有一無”(具有涉黑犯罪嫌疑、具有涉惡犯罪嫌疑、具有其他犯罪嫌疑、無犯罪嫌疑)評定。

5

專案偵辦是否有力。

●是否與紀檢監察部門建立了篩查涉黑涉惡案件“保護傘”和共同偵辦重點案件工作制度,查處“保護傘”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情況如何。

●偵辦涉黑案件、惡勢力集團案件工作進度,存在的問題。

●九類涉惡案件(涉嫌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開設賭場罪的案件)偵辦工作情況,同比是否增長。

●對公安廳三批掛牌督辦的涉黑涉惡案件偵辦工作進展情況,向當地黨委、政府、政法委彙報情況和溝通檢、法機關情況。

6

獎勵機制是否合理。

●是否存在記人情功、搭車記功、越權審批、矛盾上交、弄虛作假等問題。

●是否建立科學獎勵表彰工作方案,合理確定受獎對象。

什麼時間開展?

7月中旬—9月中旬為進駐階段

9月下旬為巡後階段

10月中旬—12月下旬為巡察整改階段

重要提醒!!!

為確保專項巡察工作取得預期效果,《方案》中明確規定了相應的紀律與責任,在此,小編就不一一陳述了,只選取幾條“重中之重”的規定讓大家感受一下此次專項巡察工作的決心與力度:

針對巡察組的——

巡察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巡察工作紀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的;

●不如實報告巡察情況,隱瞞、歪曲、捏造事實的,延誤報告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的;

●洩露巡察工作秘密的;

●干預被巡察單位正常工作,干預處理被巡察單位具體問題,干預案件查辦工作,對涉及到的重大問題作個人表態以及其他超越權限的行為,造成不良後果的;

●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要求被巡察單位超標準安排食宿,私自借用或佔用被巡察單位公用財物的;

●有違反巡察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的。

針對被巡察單位的——

被巡察單位幹部民警輔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該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察組提供虛假情況的;

●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

●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察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對反映問題的民警輔警進行打擊、報復、陷害的;

●其他干擾巡察工作的情形。

內蒙古公安廳黨委將充分發揮好專項巡察工作的“利劍”作用,通過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點內容、層層夯實責任,堅決打贏掃黑除惡的攻堅戰,切實增強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滿意度,為平安內蒙古、法治內蒙古、和諧內蒙古建設貢獻公安智慧和力量。

「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已启动!怎么“巡”?察“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已启动!怎么“巡”?察“什么”?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委員會掃黑除惡專項第一巡察組受理投訴舉報聯繫方式:

舉報電話: 16604816295

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接訪地址:鄂爾多斯市公安局601辦公室

點擊標題,瞭解往期精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