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大概會是這輩子覺得最浪漫的事。
也是想和你完成的二三事中,最想做的事。
1.多久了,我都沒變,愛你這回事,整整6年...
F說,我再不和哪個男孩子發生點什麼,這個夏天又要過完了。
夏天不就是這樣,適合和喜歡的人發生故事,漫無目的地閒逛,說很久的廢話,然後把不開心都拋給三十九度的風,一分鐘就蒸發得乾乾淨淨。
![有個浪漫的事情就是-趁著夏天,和喜歡的人私奔](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也不是沒有喜歡的人,只是她喜歡的人啊,大概這輩子都發生不了什麼。
我向來都是3分鐘熱度,卻在喜歡你這件事上可以堅持這麼久。
從第一眼見到你就喜歡你,喜歡你笑,也喜歡你不笑;喜歡你打鬧,也喜歡你一本正經;喜歡你偶爾瞥腳的建陽話,也喜歡演講時臺上拽著一口流利的英語。
我這麼不擅長誇讚,可我一講到你呀,每一句話都帶著喜歡。
如果,有一天他結婚了你怎麼辦?
“那我要去常常這世間最苦的糖,最烈的酒,去看看他新娘的模樣,我想知道究竟是怎麼樣的人你才覺得配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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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喜歡你,喜歡沒用,沒用也喜歡。
前兩天看到土味情話:只要你往前走1步,剩下的66步都我來走,為什麼不是剩下的99步呢?因為我太想見你了,三步並作兩步。
只要是你,即使100步都要我一個人走,我也願意啊,只是我生怕多走一步都是錯。
想找你又害怕你的冷淡與不回覆,想著我是不是打擾到你了,甚至會覺得這個女生戲怎麼這麼多,好煩。
然後每次想找你的時候,就暗暗告訴自己,如果3天過去了我還想給你發那就發吧。
其實第3天還想給你發,可是還是不敢,也不是隻有那一天不敢,我每天都在不敢。
這就是F的故事,
每天在這樣的情緒中,來來去去又反反覆覆。
都說喜歡一個人是件很甜很美好的事
可是我一想到他呀
就全盤崩潰
愛情這場戰役
我輸得一敗塗地
3.想和你去私奔
今天天空很美,車站的公交車有時出門就能趕上,有時過了好多趟也擠不上,下班時路過路邊的小吃,咕嘟咕嘟,還有冰奶茶冰寫畢冰闊落冰基寧,看起來很是誘惑。如果我搖著你的胳膊,蹭蹭你的肩膀,你就會帶我去吃了嗎?
最後在樓下超市買了最愛的零食,晚餐笨手笨腳的做了很久,賣相不好但真的好吃,看了一集關於夏天的動漫,感覺自己就是裡面的夏日女主角,就算稀疏平常的日子,也是自己劇本中最閃耀的星。 你會覺得這樣也不算太壞嗎?
想把今天的碎碎念都說給你聽。
有趣的,無趣的,全部都能與你分享。
我時常在想,要和你發生多少件事才算完整?大概是發生多少件都覺得不夠吧。
想和你去海邊吹吹風,想和你吃一日三餐,想和你分享一副耳機...
但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和你私奔。
在那個有山有水有花有酒有音樂的地方,呆坐到黃昏,跳舞到清晨,地暗天昏,虛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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