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縣創新督導考評機制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靖遠縣針對基層黨建工作業務指導不經常、基礎資料不規範、督查考核不深入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目標導向,建立督導考評機制,著力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明確內容對象,提升督導考評系統性。按照“組織健全、班子堅強、制度完善、工作規範、作用明顯”的總體目標,在提升系統性上下功夫,變“單一督導”為“系統督導”。一方面,明確督導內容。主要包括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制、組織建設、班子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制度建設、主題教育活動、保障體系建設、抓黨建促脫貧攻堅等八個方面,重點督導領導班子是否定期研究基層黨建工作,班子成員之間是否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是否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和相關配套組織,是否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否正常落實“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是否認真開展中央和省、市、縣委部署的主題教育活動,是否圍繞脫貧攻堅開展基層黨建工作等內容。另一方面,明確督導對象。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思路,縣委組織部負責督查指導基層黨(工)委和黨組,基層黨(工)委負責督查指導所屬黨支部,確保責任層層靠實、職責層層履行,不漏一個支部、不漏一項業務。

創新方式方法,增強督導考評操作性。堅持定期自查問缺、隨機抽查問實、季度巡查問效、年度考查問責,每月一指導一抽查、每季一巡查一通報、每年一述職一考核。定期自查問缺。明確基層黨(工)委和黨組督導責任,結合本單位基層黨建工作實際,制定系統完備、便於操作的督導方案,定期由所屬黨支部開展自查,查漏補缺,整改提升。隨機抽查問實。建立縣委組織員聯繫包抓制度,每名組織員聯繫包抓2-3個鄉鎮、1-2個縣直黨(工)委和6個縣直部門(單位)黨組,經常性採取“不打招呼、直奔主題”的方式,對階段性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季度巡查問效。縣委組織部每季度成立督查組,在跟蹤問效上季度督查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的基礎上,全方位督導巡查工作進展情況,做到督查單位不重複、督查人員不重複。年度考查問責。結合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考核評議,以及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對基層黨(工)委、黨組推進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同步進行督查。

強化結果運用,注重督導考評實效性。過程突出連貫性。堅持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相結合,按照20%、30%、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以書面形式進行通報。結果突出精準性。考核結果設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排名前15%的鄉鎮黨委、縣直黨(工)委、縣直部門(單位)黨組評定為“優秀”等次;排名最後15%的評定為“一般”等次;對受到省、市委組織部通報批評的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定為“較差”等次。同時,建立加減分機制,有效調動黨(工)委和黨組的工作積極性。運用突出實效性。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基層黨(工)委和黨組在全縣通報表彰,發放一定金額的補助經費;考核為“一般”等次的,由縣委組織部提醒談話;考核為“較差”等次的,取消年度“評先選優”資格,並由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或誡勉談話。(萬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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