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加拿大的“老有所依”

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儿孙满堂的晚年才是最幸福的。几千年来,中国人习惯了养儿防老,一听说“养老院”或“敬老院”,多少都会觉得有点凄凉。

但是,在当前的欧美社会,情形是迥然不同的。大多数老人不指望孩子,他们退休以后,往往将房子卖掉,找个养老院颐养天年。即使在家居住,也多依靠社区或义工提供护理服务,而不是指望孩子照顾起居。

加拿大作为西方发达国家之一,几十年前就致力于构建政府和社会养老制度,千方百计让老人们安享晚年。联邦以及各省政府不仅为老人发放养老金和补贴,而且还资助或鼓励社会筹办养老机构,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终。

四重养老支柱

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比较健全,虽然养老金制度种类较多,但层次非常清晰,大致可分为四个支柱:零支柱为老年收入保障计划(OAS),第一支柱为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PP/QPP),第二支柱为注册养老金计划(RPPs),第三支柱为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s)。

老年收入保障计划可以理解为中国的低保,旨在向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免费生活保障金。凡是符合条件的老人,年满65岁以后,无论有没有工作,无论有多少储蓄,都可以申请领取。但也别高兴太早,加拿大政府的免费保障金不是随便发放的,它对申请者有严格的居住时间及收入限制。

申请老年保障金,居住时间是一个“硬杠”。按照加拿大法律规定,年满65岁的合法居民,只有18岁后在加拿大居住10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老年保障金。住满40年的,可以领取全额保障金。根据201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的最新标准,有配偶的最高可领取578.53加元,单身的最高可领取864.06加元。如果住不够40年,就按实际居住年限计算,多住一年就多领取1/40。比如,一个人移民加拿大,从18岁算起居住了15年,那么65岁后就可以领取老年保障金总额的15/40。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相当于中国的养老保险。它要求18岁以上、有工作且年收入低于3500加元的加拿大合法居民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以便65岁后领取退休养老金。缴纳的保险费用越多,到时领取的退休养老金就越多。目前,个人与雇主分别缴纳一半,比例是个人税前工资的4.95%。

缴费者到达65岁后,可以领取退休养老金。想提前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会减少;延迟领取的,数额则会增加。根据联邦最新数据,加拿大65岁领取CPP的,每月最多可领1114.17加元,但是多数人拿不到这个数,实际平均领取额仅为685.11加元。随着物价持续走高,这样的标准显然有点偏低。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不仅支付退休金,还向供款人及其家属提供伤残津贴、遗属养恤金、子女抚养费。如果供款人由于严重的伤残,不能从事任何正常工作,即可申请伤残津贴;如果供款人生前供款的时间长度达到最低期限,其配偶、同居伴侣可申请领取遗属养恤金;子女在18岁以前或介于18-25岁且在大学读书,可申请领取抚养费。这种养老金计划,颇有点“一人投保,全家均沾”的味道。

其余的两个支柱——注册养老金计划和注册退休储蓄计划,都属于补充养老金计划。

这两个计划,都是自愿性的,针对的是中、高收入人群,属于个人补充养老金计划,试图让中高收入群体享有更为体面的晚年。

所谓注册养老金计划,即雇主自愿为雇员提供的养老计划。一般由雇主和雇员按照约定缴费比例,将雇员税前收入的18%存入RPP基金,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进行投资管理,退休后领取投资收益。它包括待遇确定型和缴费确定型两种,前者由雇主承担大部分风险,保障程度较高,多存在于政府公共部门;后者收益取决于基金投资收益,回报不确定,多存在于私人大型企业。

如果一个人不想受单位牵绊,或者还想提高老年收入,那么可以申请个注册退休储蓄计划。根据这一计划,个人可以拿出部分收入,总额最多不能超过5000加元,放在专门申请的RRSP账户里,用于购买基金、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产品。账户收益暂时不用缴税,等到退休取出时,再连本带利一起缴税。这算是加拿大政府为了鼓励大家投资养老而实行的一项税务优惠计划。

以上的加拿大养老保障计划,有普惠的,也有特惠的;有免费的,也有付费的;有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也有鼓励老人体面生活的。如果将所有补贴、保险,按照最高额度加起来,一位65岁以上的加拿大老人,是完全可以“随心所欲”生活的。

完善的养老机构

为了照顾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加拿大创建了一套丰富多样的养老体系,既有政府资助的公立养老机构,也有个人投资的私立养老企业,还有社区或教会创办的非盈利养老组织。需要注意的是,加拿大所谓的公立养老机构,并非由政府直接创办,而是受政府财政资助或补贴的非盈利组织,它的性质与公立医院差不多。

按照不同的护理服务等级,加拿大养老机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活力老年社区,即老年公寓,主要接受55岁以上的“年轻老人”;独立生活社区,亦称退休公寓,主要接受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需要一定照料的退休老人;辅助生活护理中心,主要接受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长期护理中心,亦称护理院,主要接受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持续护理中心则是一种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痴呆护理中心、家庭护理中心被单列出来,作为独立的两类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的护理等级不同,收费标准自然也大相径庭。从独立生活中心到辅助生活护理中心,再到老年痴呆护理中心和长期护理中心,加拿大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是不断提升的。同时,由于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各联邦政府自主制定养老产业政策,因而其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收费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

举例来说,卑诗省的长期护理中心多受政府资助,等于半公立性质,收费标准较低,每月从1100加元至2200加元不等。安大略省的长期护理中心每月收费则从1700加元至2500加元不等。总体来说,安大略省的养老成本比卑诗省高一些。

2015年,加拿大健康信息研究所(CIHI)测评了1269家养老院,占全国总数的57%。根据测评结果,加拿大养老院老人的情绪恶化比例为23.8%,月意外摔倒比例为14%左右,安全座椅使用率为10%,运动机能下降比例为34%。考虑到入住养老机构的都是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这样的养老质量显然还不错。这也是加拿大老人宁愿排十年八年队,也要等着去养老机构安度晚年的主要原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