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問大家“開車上路最恨的是什麼行為”,我想亂開遠光燈一定會光榮上榜並且名列前茅。究其原因,不止是因為在城市裡亂用遠光燈會對他人開車造成影響,更是因為遠光燈“亮”成大禍,是眾多致傷、致死交通事故的元兇。
先看一些由於亂用遠光燈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
曝光一批市區濫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
1、閩AJ918F
2、閩AL8700
3、閩AHB205
4、閩AMP299
5、閩AT9533
6、閩AZ222R
7、閩AV509T
8、閩AG1A57
9、閩AH750M
10、閩AY732D
11、閩AT9533
12、閩AM0H72
亂用遠光,這些人都怎麼想的?
那些亂用遠光燈的駕駛人主要是有四種心理在作怪:一是自私心理。只要我自己能看清路就成,管不了那麼多。二是從眾心理。別人都開,我豈能示弱,比比看誰的燈亮。三是僥倖心理。真到出事故那天,還有後悔藥可吃?四是“無知”心理。真不知遠光燈該怎麼正確使用。
蜀黍給您普個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夜間行車使用燈光有多條明文規定:
-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 根據《福建省實施辦法》,對違法使用遠光燈的駕駛人處以100元罰款,扣1分。
正確使用遠光燈的做法
- 放慢車速:夜晚視線不好,放慢車速永遠要比開啟遠光更加有助於安全。
- 儘可能少使用遠光燈: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比較豐富,夜晚也很難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這樣的路況下行車,儘量不使用遠光燈。
- 必要時燈光可以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情況不佳的道路中行駛,為了不對對向來車造成影響,遠光燈可以伴隨近光燈交替使用,對向有來車時應及時切換。
- 經常檢查自己的燈光狀態:當遇到對面來車頻繁切換燈光照射自己時,應當檢查自己的遠光燈是否在無意中開啟。
- 大霧天氣禁用遠光燈:因為此時空氣透明度較差,燈光會在空氣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僅不會讓你看的更遠,反而會加大對來車的影響。
- 如果對方開了遠光燈你也可以用遠近光燈轉換來提醒對方車輛關閉遠光燈。
濫用遠光燈的危害
- 濫用遠光燈危害大,會使對向車主“瞬間致盲”,還會影響駕駛員對速度、距離及道路寬度的判斷,極易引發事故。福州交警啟用了智能自動抓拍遠光燈違法系統,實現對機動車濫用遠光燈違法的自動抓拍、識別,準確率達100%,克服了查處遠光燈難以查處的問題,可固定執法,也可移動執法。
- 濫用遠光燈,雖可能是一次有意或無意的瞬間之舉,行車中的小細節,但對於對向的人、車的傷害,則可能是永久甚至是致命的。
-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夜間行車請慎用遠光燈、善用遠光燈,不做“互害型”社會模式的製造者和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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