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公開曝光四起羣衆身邊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5月30日,據陽泉市紀委監委網站消息,陽泉市紀委監委密切關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持續加大查處力度。現公開曝光近期查處的4起典型案件,具體如下:

平定縣岔口鄉鐵金溝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張玉曾挪用集體資金等問題。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間,張玉曾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挪用、截取村集體石膏礦承包款86.66萬元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資金犯罪。此外,張玉曾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5月,張玉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盂縣南婁鎮下曹村黨支部原書記趙國斌、村委會原主任趙丙鵬、會計趙建志多付街巷硬化工程款的問題。2011年,下曹村在實施街巷硬化工程過程中多付給工程隊12萬元,事後未積極追回款項,趙國斌、趙丙鵬、趙建志工作失職,給村集體造成損失。2018年4月,趙國斌、趙建志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丙鵬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盂縣紀委責成下曹村限期追回多付的款項。

陽泉市礦區沙坪街道大村村黨支部書記荊愛軍違規挪用校園專項維修資金等問題。2016年1月,荊愛軍違規安排財務人員,將上級財政撥付給該村幼兒園的校園專項維修款10萬元付給某建築公司,用於抵頂村歷年工程欠款。此外,荊愛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3月,荊愛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陽泉市郊區蔭營鎮財務人員王建芳、史慧芳對村集體資金支出把關不嚴的問題。2011年11月至2013年8月,王建芳、史慧芳在審核銀行支票的過程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該鎮辛莊村兩張支票存根和支票聯上收款人不一致的支票報賬支出,造成11萬元集體資金損失。2018年5月,王建芳、史慧芳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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