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梨樹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小城子鎮某公司法人苗某某報案稱:該公司在整理賬目過程中發現,公司會計李某某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120餘萬公款,涉嫌職務侵佔。
接到報警後,副局長徐慶華、大隊長隋寶山對該案非常重視,認為案情複雜,工作量大,查處難度大,徐慶華馬上到經偵大隊召開案情研判會,對該案偵辦進行詳細部署,決定經偵大隊抽調3個辦案組,由副大隊長付國利集中調集警力根據案情快速偵辦。
辦案民警經過偵查得知:李某某於2014年虛構四平建築有限公司合同及公章,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支出工程款120餘萬元,為自己所用。案件事實查清後,為避免在偵查過程中對方得到消息串供,隋寶山根據案件情況當機立斷,兵分二路,一路固定物證,一路固定人證。民警經過縝密工作,很快控制該公司項目部經理王某、會計李某某、出納員李某。
7月18日,辦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難,最後在徐慶華副局長、隋寶山大隊長指揮下,法制大隊提前介入,小城子派出所民警鼎立配合,僅用一天時間將涉嫌職務侵佔120餘萬元的會計李某某在小城子鎮抓獲,在大量的證據面前,李某某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現羈押於四平市看守所,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有話要說:
見過膽子大的會計,可沒見過膽子如此大的會計。能把120萬佔為己有而不留痕跡,不是嫌疑人手段多麼高明,而是企業管理出現重大漏洞。所以,小編提醒經營者:多一些未雨綢繆,少一些亡羊補牢,這樣才能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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