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先行先试 持续探索——武昌区院率先制定《工作办法》,推动未矫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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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先行先试 持续探索——武昌区院率先制定《工作办法》,推动未矫工作有效开展

今年6月,武昌区检察院在区社矫局成立武汉市首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为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帮教、维权一体化开辟阵地基础。继成立工作室后,武昌区院又于近日率先制定试行《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按照《办法》顺利衔接启动对一名未成年社矫对象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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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在武昌区白沙洲司法所接受矫正的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2016年前因哥们义气,受他人邀约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犯罪,后被判处缓刑,目前已经在社区服刑一年有余。通过约谈刘某,查阅案情,以及刘某的思想汇报,检察官发现,刘某涉罪与父母常年忙于工作、亲子关系疏离、家庭教育的缺乏有很大关系,为了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提升矫正精准度,未检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督促社矫部门在矫正方案中加入了亲子约谈、心理疏导以及亲子教育的帮扶内容,同时要求家长作为矫正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到矫正过程中,鼓励陪伴孩子参加公益劳动,通过“每周一谈”、“同读一本书”等活动形式,加强亲子交流,改善亲子关系,通过亲情感化,唤起了刘某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增强了其改造的信心,提升了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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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通过将触法未成年人置于社区内,使其改变原有不良思想和行为,接受正确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同时从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给予帮助,促使罪错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的一种有效的行刑社会化方式。

“为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确保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规范进行,武昌区检察院先行先试,制定了工作办法,在创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上开展了多项有益探索。”武昌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彭艳玲介绍道。

原谅他们的冲动,保护他们的权益,感化他们的心灵,防止他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既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又是社会应尽的责任。下一步,武昌区检察院将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试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规范,在规范中保护,助力涉罪未成年人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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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期

文字:昌检宣

监制:潘 星

审核:田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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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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